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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R&B没什么不好,老大自己喜欢的Rock风格,原本就是从R&B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老大《纪念日》专辑中《自己的心情自己感受》与其说是摇滚歌曲,还不如拔了皮,直白点说是节奏布鲁斯来得更确切。

国内,包括港台的音乐人对 R&B 的认识,更多停留在玩音乐元素上,R&B+ HipHop或R&B+ Rap的风格,一股脑的叫成R&B,也没什么不对,只是会引起不明就里的人些许歧义。

浪化兄,你的观点额不敢苟同。音乐作品是一个整体,詞、曲、编曲、乐器、人声构成歌曲。吐詞不清未必就是坏事,人声即是特殊的乐器,这个观点并不算新颖,但很多人会忽略,至于这件乐器所产生的东东,自然是仁者见仁了。从受众的角度讲,对于人声这件乐器,你可以选择清亮吐詞贼清的,旁人也可以选择吐詞不清的,流行音乐毕竟不是学院音乐,没那么多限制。

咱们也可细研究,华语流行音乐从80年代发展至今,共经历过三次大的变革,分别是民谣--摇滚--R&B,前两次老大有份参与并引领导了潮流,但第三次,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潮流的引领人是周董。还别说让周董去学绕口令,做R&B的音乐人最多在歌曲中加些Rap的元素,R&B毕竟不是说唱乐,两者也是有区别的。

[ 本帖最后由 填写 于 2007-8-10 06: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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