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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秦自传《我专狂野》

齐豫,我的姐姐,我最亲近的人。
    齐豫比我大两岁,是我童年时最好的玩伴。她满脑子的古怪点子,经常想出许多惊人的花招,我也乐得跟他一块恶作剧。有一回,齐豫和我,差点把妈妈吓出心脏病。
      恶作剧的最佳拍档
    当时,隔壁有个眼神空洞、嘴角总是挂一行口水的小娃娃,早就叫齐豫和我看不顺眼了,逗他也不笑,惹他也不哭,只会发呆。齐豫和我决定给他来点新鲜的,试试看会有什么不同的反应。
    于是,我们随便找了几块布,结成了绳索,再绑上个竹蓝,兴高采烈的抱着娃娃跑到了顶楼,把娃娃放在竹蓝里,慢慢的往楼下溜。天哪,这个处变不惊的小娃娃,竟然还是不哭不笑的吮着手指头!竹蓝经过了好几层楼的窗户,终于来到了正在炒菜的妈妈面前,妈妈本来以为自己被厨房的油烟给热晕了、眼花了,不在意的继续炒菜,而竹蓝却是实实在在的慢慢往下移动呢!小娃娃也的确在对着妈妈傻笑,妈妈被吓的大叫一声,丢了锅铲跑出厨房,看我们到底在搞什么鬼。
    这个游戏的结局,和一般小朋友的恶作剧没有两样,小娃娃获得了最多的关注和安慰,露出了恶魔般的邪恶笑容,而我和齐豫呢,得到的是,罚跪而且没有晚饭吃。
    在家里的时候,齐豫以平等的眼光视我为伙伴,有任何最新计划,都不会忘记让我参加。但是一出了大门,齐豫就换成了鄙夷的眼光,把我当作乳臭未干的小毛头,无论我再怎么苦苦哀求,她都不愿让我出现在她的朋友面前。齐豫每回出门,就像要摆脱情报局探员的跟踪一样,躲躲闪闪的深怕我知道她的去向,把我气的牙痒痒的。唯一报复她的方法,就是等她一回来,便霸着浴室不出来,让她没办法洗澡,为了这种小事,我们可以吵的隔壁的大黄狗都抗议了呢!
    童年的玩伴长大了,齐豫变成了我的保姆。齐豫和我虽然只差两岁,父母也是同一个,成长的环境一样,吃的米也是同一种,“程度”却是大不相同的。齐豫从小的成绩就好,不需要父母的担心。父母的心,全是为我负累,父母的头发,也是因我而白,连齐豫都说,她的这一生,好像都要为我操心。
      永远的人生保姆
    我念世新时,齐豫念台大。父亲到美国去以前,因为不信任我,把我所有的钱都交个齐豫,要我找齐豫拿钱。有时候,齐豫还在上课,我就坐在宿舍等她。从那之后,我便常常在等齐豫。无论我多么难堪,多么绝望,只要我“等”齐豫,她一定会适时的出现,带给我精神上,物质上的需要。所以,等待齐豫,不管再漫长,我都能忍受,她的出现,让我有无比的安全感。
    我在感化院里时,齐豫是唯一留在台湾的亲人。被染成灰色的感化院生活,等待齐豫来看我,是我最快乐的是,毕竟,她是我与外界仅有的联络。
    离开感化院的那天,我从太阳出来,就开始坐立难安的等着齐豫来接我。虽然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也会片刻的担心,齐豫会因为别的事情耽搁了,而无法来接我,但在太阳下山前,齐豫还是依约出现了。就像以往再一次等待齐豫,她总是会来,看到她的出现,我的心里便感到好温暖、好安全。
    我在等待齐豫,齐豫也在等候我。不论别人再怎么多我摇头,或是对我宣布放弃,齐豫始终执着的等待我,等待我长大,等待我能够自己觉醒,等待有一天,她终于可以不再为我操心。
    齐豫总是用相同的口吻,在不同的时间里,叮咛我同样的事,好象我永远长不大似的。她嘴里虽然不说,但是我知道,在她的生命中,有我这样的一个弟弟,是多么沉重的责任。多亏了齐豫对我的永不放弃,才有了今天的我,如果不是她,我真的不知道,我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我心中的灯塔
    小时候,齐豫就像是我的灯塔,她虽然只比我大两岁,思想却比我成熟了宛若一世纪。不需父母老师操心,她的成绩就好得吓人。比起一天到晚在外头鬼混的我,齐豫的品行简直可以拿一百分。这样的姐姐,凡事拿她作标准,很多思想与行为也受到她的影响。
    姐姐的成熟改变我的偏激因为齐豫爱音乐,鼓励我接近音乐,所以我才会也爱上了音乐。我的第一把吉他,就是齐豫用她参加歌唱比赛的奖金买给我的。这把吉他,陪伴我度过了刚从感化院出来的消沉日子,仿佛发泄似的,我每天不停的拨弄着它,弹到后来,成了弹吉他的高手,开始了我在民歌餐厅驻唱的日子。这把吉他。一直到现在,我都还将它好好的珍藏着。
    齐豫面对父母离婚的态度,将我从怨恨的深渊中拯救出来。不愿家庭被拆散的我,一直认为因为父母感情不睦而不得不分离的家,父亲要承担绝大部分的责任。在我的心里,有外遇的父亲,是导致母亲伤心的祸首,也是让我无法拥有家庭温暖的元凶。
    相对与我的偏激,齐豫的想法显的客观多了。她认为爸妈感情不好,不得不走上离婚一途,那是他们的事,对孩子来说,父亲终究是父亲,母亲也还是母亲,我们可以对妈妈好,也应该对爸爸好,何苦陷入怨恨的旋涡中,搞得自己身心俱疲?齐豫成熟的看法影响了我,渐渐的,也部再那么偏激,不再怨怪父亲了。
    在感化院的日子里,齐豫是我最重要的精神支柱,她在物质、心理各方面照顾我,将我的担心,化成了句句的叮咛。我从感化院出来不久,她便要赴美读书,在那时,我的心中还对她存着极度的依赖,听说她要离开我,心情一下子不能调适,满怀的伤心与无助。这时,我自己才知道,我是多爱这个姐姐,多么需要这个姐姐。
      从来不给我机会回馈
    如果说,我曾是一只折翼的小鸟,那么,齐豫就像一只守护我的母鸟,无条件的为我付出、为我牵挂,她用爱心替我疗伤,帮助我成长,教我敞开心胸,给了我好多好多,但是当我的伤势痊愈,羽翼丰满之后,有了能力可以回馈,她却从来不给我机会。
    齐豫的个性独立又固执,她习惯自己决定所有的事情,不喜欢任何人的介入。小时候,曾看过爸爸指责齐豫,齐豫竟会头头是道的顶撞回去,说得爸爸哑口无言,叫我感到无比的崇拜。而我想要帮助她,给她意见时,她总会没好气的回答我:“你念多少书,我念多少书?还要你来教我。”
    即使我成了她的唱片制作人,她还是这么对我。在帮齐豫制作《九月的高跟鞋》这张唱片时,争执、吵架是我们间的家常便饭。为了一个不同的看法,我们总是争的面红耳赤,她喜欢固执的坚持己见,我就更霸道的对她说:“不管,反正我是制作人。”最后,不论多么努力,总是徒劳无功。我才终于知道,企图改变齐豫的看法,是天底下最难的工作,还不如去移山还简单一点。

狼的自白(新生篇)

不敢正视别人的目光 那年我二十岁,顶着一个刚服过刑的大平头,害怕别人的目光,不敢和别人对视,我整天低着头。 短发竖立的我,依在父亲的身后,挤在陌生的人群里,不解地望着台上那些正在发出声音的人们,想:"他们怎能办得到?他们怎么可能不害怕?"有勇气站在台上让人群看自己、听自己,对那时的我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我根本没有办法想像自己能走到人前,发出任何声音而且让人听见。那是1980年的母亲节,在石门芝麻举办的民歌演唱会。那些令我觉得不可思议的、神一般的民歌手,是赵树海、王梦麟、胡茵梦。 那是《狼》专辑销售二十几万张的六年以前。 从小就作惯了听众。小时候我就整天听着木盒子里传出来的西洋歌曲,觉得既很陌生又很熟悉。我的英文,大概全是从小听英文歌,还有后来抱着吉它唱英文歌唱出来的。跟很多写作音乐的人比起来,我幼年的音乐教育无疑是粗糙而随意的。 我读忠孝小学时,进了唱诗班,是声音最高的男高音,还上过上官亮主持的"儿童世界",独唱爱国歌曲,现在回想到幼时能那样表演,自己也觉得是奇迹。

| 初次上台就被赶了下来 除了进儿童合唱团外,我小时候最主要的音乐活动就是与大我两岁的姐姐齐豫对唱黄梅调。齐豫搬出家里那台笨重无比的录音机来录,录好了再放出来一道听,这该是齐豫对我歌声最早的肯定吧。 齐豫对我的信心,一直比我对自己的信心要强很多,当她进台大念书时,我还在世间鬼混。齐豫那时唱红了《橄榄树》,手上稍微宽裕了些,竟从香港带了只很贵的吉它送给我。有了这只吉它,我无日无夜地拔弄起来。 我从来没想过去买什么吉它教材来照着练习,就只一个劲儿地埋头自己乱弹,越弹越有心得,就去应征吉它教师的职位,教一些初学者初级和弦这一类的玩意儿。齐豫却没有忘记我的歌声,每次遇上《橄榄树》的歌迷称赞她时,齐豫一定毫不犹豫地大声说:"我的弟弟唱歌比我好听!" 等到了那年的"金韵奖",齐豫押着我去参加比赛。我选唱王梦麟正走红的那首"哗啦啦啦啦下雨了",还没唱到到一半,就听到裁判"当"地一记钟声,叫我下台。那时候比赛在艺术馆举行,场子里黑压压挤满了听众。可是参加比赛的人太多,主办单位为了节省时间,也就顾不得参赛者的面子,一听到不对头的表演,立刻敲钟,换下一名。照说这是很糗的事,可是当时台上脚抖声颤的我只觉得如释重负,大大吁了一口气,赶紧下台,倒是台下的齐豫替我羞了好长一阵子。那年的得主是李建复。 我少年时遇到过无数挫折,但从来没有哭过。在齐豫赴美念书的前夕,我却忍不住落下泪来。如果不是齐豫,我不知道我的音乐会不会出现,但我能够确定的是,我会活得加倍艰辛。

| 到餐厅演唱遭多次拒绝 我不爱念书,只爱晃荡。高中时,我从一个工作换到另一个工作。我做过面包店的学徒,名为学徒,其实是作苦工。每天上工就开始打蛋,一打就是两百只鸡蛋。打蛋时,把蛋白蛋黄分别打在两只大桶里,打完后就灌奶油下去,死命搅和一番,送给面包师父去烘烤。等面包出炉了,又该我来刮烤盘,要把粘在烤盘上的零碎全刮干净。 我实在没有办法从这样的一个工作里得到任何我能认可的意义。我换了个工作,进了一家湿纸巾加工厂去作包装。我看着一张一张湿纸巾被装进袋子里,越看越纳闷,不懂自己为什么在做这样一个事情。我又换工作,进了报关行,我总算是从和面包打交道,"晋升"到和人打交道了。 以后我白天上班,晚上抱着吉它去找餐厅唱歌打工。我去中山北路一家"梦咖啡"应征,连着被拒绝了两次,"榕榕园"则拒绝我一次。试了十几家,总算渐渐开始在"牧羊人"、"上吉斯"、"白屋"等餐厅驻唱了。 我唱的多半是当时流行的歌手的歌。我不大在意歌词的意思,如果能把原唱者模仿得惟妙惟肖时,就很得意地炫耀一番。有时候听别人在某首歌的唱法上有什么讨好的小花招,也会偷来用一用。那个时期,只觉得唱歌就是唱歌,一点也没有想过自己来作曲。

| 我的第一个歌迷 在餐厅唱歌,主要是打工赚钱。当然男歌手"玩帅"也是乐趣之一。听众里常常有高中女生,背着书包,制服也不换就来听歌了。通常头一天是两个人结伴来,第二天则三、四个人来,第三天以后就只有一个人来了。"玩帅"的成绩,也无非就是聊聊天,留个电话号码。我积了一堆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半个电话也没打过。 也有些听歌的人会让我一直记得。像有个人连来两个月,每次一定八点半进来,坐同一个位子,每一次也一定递上同样的两张条子,点同样的两首歌。我心里很清楚,这个人是来听这两首歌的,或者,是来听我的声音唱这两首歌的。 虽然在这样一个充满人的环境里和人面对面地接触沟通,我却不觉得自己和这个充满人的世界有多少关联。 当兵时,进了海光艺工队,仍不时偷偷溜到餐厅唱歌赚钱。在"榕榕园"唱时,潘越云正好排在我前一个表演。她最后一首一定唱《再见离别》。我很喜欢这首歌,每次表演一定提早五分钟到,坐在台下听她把《再见离别》唱完。那时我剃个阿兵哥头,怎么看也不像个歌手,加上潘越云每次唱完得立刻赶去别处演唱,不知道我与她同台演出。于是她很自然地把我当作了《再见离别》的最忠实歌迷。 虽然在餐厅驻唱时,歌手和歌手之间的交流或竞争很少、很零碎,说不上什么音乐理念切磋。但所有的经验都累积成我音乐资源的一部分。在我后来出的专辑里,有很多歌都是我一个人抱着吉它边弹边唱的,就如同当年那个内向封闭的我,至今依然这么容易怯场、紧张。历历来时路,都看得见我清晰的足迹。

狼的自白(成名篇)

|《狼》一炮打响:唱片卖了二十万张 那时候有一首《休说过》正在流行。我在餐厅唱这首歌时,被唱片公司的夏先生听见,于是找我面谈。他们公司正好有一首《又见溜溜的她》急着找人唱,另一名候选人是王瑞渝,但他们觉得王瑞渝个子太高,于是我就从歌手变成了所谓的"歌星"。 我和唱片公司第一期就签了五年约,出专辑等了一年,当兵耗去三年。我把《狼》专辑做好以后,被老板在桌上搁了很久,到我快当完兵时,才听说公司愿意发行。《狼》发行后的第二个月,卖到了十五万张。再过四个月,卖了二十万张。对于始终远离人群的我来说,这是近乎恐怖的事。幸好是一个月一个月卖过二十万张的,如果是两天内爆出这样的数字,我会发疯。 人类从陌生变成难以预测了,而且是因为我的音乐。"我的"音乐--《狼》,是我第一首正式的音乐创作。我很自然地想到用"狼"来写我自己。当时我所属的唱片公司,并没有任何企划造型设计的概念和人力,我的歌,我的样子,就是原来的我,不是任何包装过的产品。 狼的形象,一直盘据在我心里,使我又陆续出了主题一脉相承的《出没》、《狼II》,即使较为抒情的《冬雨》专辑里,也依然充满了那个冷峻的、孤绝的、流浪的我。我是这样活过来的,只有这样来辨视人生。即使到今天,我依然随时随地准备接受任何形式的幻灭。我仍会努力地活,但不愿意再因为天真地肯定什么,而遭受我惧怕至深的过去的痛苦。 从《狼》到《狼II》连着四张专辑,每出一张,我只能得到三万元的酬劳。我被迫靠其它方式来维持生活。凭着与同行各种接触的经验,我终于在去年(注:1989年)五月离开了这家唱片公司,并开始以制作唱片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我不必再面对秀场的听众了,这是一个解脱。

| 感谢大陆的歌迷 《狼》刚发行的时候,电视台并不欢迎我上节目,一方面当然是因为还没有什么人知道我,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我的模样不合电视台的规矩。 我的长发、背心、牛仔裤,并不是什么"造"出来的"型",而是我自己本来的样子。我还记得每次上节目录影,往往很辛苦地等一些知名度较高的歌星录完了,快要收棚的时候,工作人员才把我唤到摄影机前,先抱怨一顿我的衣着发式后,就匆匆把歌录了。等到节目播出时,我那段却总是因尺度不合而早已被剪掉了。 然而,随着《狼》日渐上升的销售量,越来越多的听众开始向电视台询问我的行踪,这才使得我慢慢能够偶尔在电视上出现。但是,就算在一切都已开放了许多的今天,我的长发依然是电视台播映上的困扰。我并无意特立独行,我只是觉得,人只在做错事的时候,才有"过"可以改,而我的发长并不算是一个错吧? 《冬雨》出版不久后,我参加了音乐剧《棋王》的演出,这是我头一次演舞台剧,也是头一次有机会与音乐上启蒙我的李泰祥先生合作。我想信生命的情调、人的处境都会因时间而更迭。一年之内,我和姐姐合开了《天使与狼》演唱会,成立了"虹工作室",去伦敦参加了亚洲音乐祭,也完成了《纪念日》专辑。我对生命的起落已有了领悟,也懂得了幻梦的生与死,轮回与寂灭。 从前年底开始,我就一直听说大陆上有许多人听我的歌,尤其是那首《大约在冬季》,我也听说北方的省份特别喜欢《狼》。 我想在长城上开一场百万人的演唱会,在中国的历史面前,中国人唱中国人的歌,唱给中国人听,唱给中国听。

| 尝到了爱情的酸甜苦辣 每个公众人物,都仿佛背了个包袱往前行,包袱内则装满了过去。有时,这个包袱会很大,让人跌倒,有时,会压得人喘不过气,但,对于某些人,它轻如鸿毛。我希望,我是后者。 关于我感情方面的报道----年轻时的感情纠纷,曾经被渲染得使我几乎无法面对演艺圈内外质疑的眼光,但毕竟,所有的不成熟都已过去了。 而最近,又有新的传闻出现--我和相恋四年的祖贤要分手了。因为祖贤在香港"发牢骚"。这件事,目前应该是雨过天晴了。虽然我不想去解释什么,但是,这段当初并不被各界看好的感情,确实是我们以四年的时间,用彼此的坦诚换来的。 前段时间,我为事业冲刺,忙得也许疏于"嘘寒问暖"。她也无法用电话"摇控"我的行踪而在心里犯了"嘀咕"。事实上,我忙得问心无愧,因为我连睡觉的时间都好象无法掌握,而香港的记者,也许是善意提醒,也许是需要新闻,祖贤对我的不满也就成为众所皆知的事情了。 我的过去,祖贤全都明白,而她的感受,也尽量让我知道,我不能断言我们俩一定会有什么"结果",因为世界上没有绝对"一定"的事,但我很珍惜四年的感情,更希望有美好的发展。 有些歌迷和朋友常问我:为什么带那么多大大小小的银戒指?为什么留那么长的头发?我的答复是,我很念旧,我很喜欢旧有的事物,太完美对我反而是虚伪的。 我的长发,对我有一种保护、安定的力量,那是短发人无法体会的感觉,而且重要的是,祖贤并没有对"它"产生反感,祖贤认为,"它"也是我的特色之一。 我是个很想有个温暖家庭的人,也许是一种自幼以来家庭环境阴影造成的"补偿"心理,和祖贤的"未来",我会努力去保护和灌溉,但是也要视乎"机缘",就如同我的座佑铭:音乐是需要不断实验的,感情也一样。

齐秦自传《我心狂野》 :初恋

夜的星光灿烂,那年那夜的星光也依旧灿烂……只是在那狂飚的年纪,星光与人,似乎都较现在“酷”些,或许还更“酷”些。
    那年,我十六、七了,虽然念的是有名的明星学校——世界新专,可是,特意独行的我,仍是许多师长、同学们眼中的坏孩子。虽然,我也有自己的一群玩伴,但是每个人身后的背景都是寂寞与孤单——我想:蜡烛燃烧自己,是因为寒冷吗?那么,燃烧以后呢?
    没有人懂得我的思维,我好似也不求太多人了解我。
    我是荒野中的一匹狼吧!有傲骨,也有桀骜不驯。
    但是,看见了姗姗的那一刹那,我却不能自己,有一种封冻的感觉。
    姗姗是邻系的同学,虽然长得不很漂亮,但很平实,尤其她那不瘦不胖的身材,更让人觉得她是入世而可爱的,绝不是一只“落入凡间的精灵”,和人有着一段莫测距离。
    常常我们会因为上课的关系,一不小心地碰了面,虽然她很平易,但遇见了我没头没脑地喊名字,也吓得噤若寒蝉。
    那个时候,我们都流行写情书,在百般碰壁的情况下,我也很诚挚地写了一封邀请函给她,希望她的慧心能够透视:我其实不若外传那般的玩世不恭和放浪不羁,希望她答应我共享一次“晚宴”。
    唉唉,说晚宴是慎重的,你可别以为我带她去什么“希尔顿”、“来来”饭店什么的,我只是请她一块儿到学校后头的景美市场的小吃摊上或是自助餐厅吃吃饭。
    姗姗居然答应了。嘿,我说的不错吧,姗姗是平易近人的!那顿饭的铺陈虽然简陋,可是饭后我们在随意谈天中,却让姗姗对我的印象有所改观。她说:“你其实有你平易善良的一面,若不是你的家庭环境的缘故,你应该是和乐合群的!”
    对姗姗的这种说法与看法,我只有心存感激。
    从那回吃饭后,只要下了课没事, 我们就会相约一块儿聊聊天,或者去吃吃冰和点心什么的。
    姗姗常鼓励我,要我别因为家庭的因素,而放弃了人生奋斗的目标。 可是玩心很重的我,居然被学校退学了……
    被学校退学,当然不是一件好玩的事,再怎么样洒脱的人,都会承受不了这个打击的。
    姗姗鼓励我:千万别因此而消沉,应该 有那份信心、勇气和毅力,重考进来,让别人刮目相看,挽回所有的颓势!
    那个时候,我已经从学校的宿舍搬到兴隆路。热心的姗姗为了替我加油、打气,还经常搬书过来供我参考,即使不来叩访,也会拨电话问候,打探一下念书的进展如何?
    有这个良朋益友在旁鞭策,照理说,我应该加倍努力用功才是,但是当时却觉得自己不是一块念书的料,何苦要勉强自己呢?更何况,当时我还有一批玩兴好的朋友,成日跟他们搅和在一起,真是感到快乐无比。
    不过,我都是背着姗姗玩的,免得她说我不长进。
    有一回,我回台中去了,大概有一星期不在台北。姗姗却在此时打电话来,找了好几次,都不见人影,于是到家里来了,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结果,当然令她失望了,临走,她留了张字条给我:“我终于发现你是个不长进的东西!你以后也不必来找我了!看看你的参考书吧,上头都有灰尘了!”
    虽然只有短短几个字在,但是看了很难过。我真让她伤心失望了,当然也没有勇气回头找她,只有强忍悲伤,任往事烟消云散。
    这应该就算是我的“初恋故事”吧,虽然很平淡,可是却很实在,我会永远珍惜,且牢记在心底。

齐秦自传《我心狂野》 :王祖贤

有人说,爱上你曾经讨厌的人,最是无法自拔。我和王祖贤之间,谈的就是这种恋爱。
      因为“狼”而出名的我,被片商找上,要为我拍一个“狼”的故事(后来“狼”没拍成,变成我的处女作--“芳草碧连”)。既然是以我为主的电影,女主角自然也是由我来决定。制片拿了一叠女明星的照片让我挑,我的眼睛跳过很多人,包括张曼玉,最后挑了一个我并不知道是谁的王祖贤。照片上的她,让我觉得是个有点灵性的女孩子。
    决定女主角,便把她从香港请回来。为了及早开始培养戏中感情,制片要我去机场接机。捧着一束花到机场接机,是我从来没有做过的驴事。一接到王祖贤,她竟然看都没有看那束花一眼,就把她放在一边,还不屑地哼了一句:“我最讨厌花了。”她的“洩”,让我非常“不爽”,当下就决定要好好气气她。
    一回到台北,片上马上为男主角召开记者会。记者问我们俩对彼此的第一印象如何,王祖贤没说什么好听的话,我也很冷淡地敷衍了一句:“她长得很高。”俩人间怪异的气氛,让制片商皱紧了眉头。记者会结束后,我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开,走在后头的王祖贤,还窃窃地问了身旁的记者:“其亲怎么这么矮!”我装作没听到,心里早已经气得想回过头去给她一拳。
    我们两个你气我,我气你,玩着小孩子的游戏,却急煞了制片,想尽办法要化解我们的嫌隙。制片知道王祖贤爱唱歌,便要我教她唱歌。
    约好去我家唱歌那天晚上,我正在作秀。下了秀之后,明知一缸子人在家等我,我还拉着工作人员去喝酒,喝得差不多了才回家。一进家门,就感觉到怪异的气氛,制片、陈晟、蔡政良一直跟我使眼色,要我哄哄嘴巴已经嘟得老高的王祖贤,我故意装作没看到。制片忙着打圆场,对我说:“小贤在等你教唱歌呢!”我摆明了故意气王祖贤,说:“不急,不急,先来喝茶好了。”王祖贤气得扭头就往房间里走,一句话也没说。
    房间里有架钢琴,我们在外头说笑,钢琴在里头叮叮咚咚的响,旋律中仿佛听得出王祖贤在生气。半小时之后,钢琴声戛然停止,王祖贤走出房间,抓起皮包就要走人。我趁着酒意,一把抓住她,对她说了两个字:“吻我”。此话一出,吓了大家一跳,不过,更让大家惊吓的事在后头,王祖贤竟然听话地往我嘴唇吻了一下,大家看在眼里,这才恍然大悟,这两个家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王祖贤也曾经是我最珍爱的,分手的那一刹那,那种“很喜欢的东西,突然被人抢走”的感觉又浮上心头,但是,对她的怀念与鲜明的记忆,却是点点滴滴在心中,任谁也拿不走的。
      王祖贤在大家庭里长大,每天有许多人嘘寒问暖,是个受宠的孩子,长大后,仍然孩子气,也并不独立。
      她是那种一定要人接送,捧在手掌心里的女孩。每次和她约会,我无论再累再忙,都一定要亲自接她出来,再亲自送她回去。她被接送得理所当然,我也累得心甘情愿。她有一股特殊的气质,好象天生是该做轿,而我遇到她,就变成了天生抬轿的。
      而王祖贤也很依赖我。她在做重大决定之前,都会先问我的意见。当年她与陈自强签约,与张艺谋谈合作时,我的意见对她都有很大的影响。在家里的时候,最常见的景象,就是我在一旁擦地板、抹桌子,或是准备晚餐,她在一旁跷二郎腿、看电视,然后大笑:“齐秦,你好象我妈呦!”
      失去自由,是所有公众人物的悲哀。尤其是我和王祖贤这样的一对情侣,我的头发太长,她的个子太高,走到哪里都很容易被人注意到。坐云霄飞车的时候,一堆人围在底下等我们下来;看电影的时候,我们俩比电影还好看……
      港台两地的报章杂志,不休息地捕风捉影,猜测我们的爱情。不管在香港还是在台北街头,我和王祖贤拍拖,就象上演一场直播的爱情文艺片,满街的行人都变成了观众。说累,还真的有点累呢!所以我们俩联手放了好几次分手烟幕弹,昭告各媒体,我们俩因为个性不合、分隔两地而暂时分手,其实没有一次是真的,我们只是为了喘一口气,不想再当别人注意的焦点。
      小贤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孩,她当初会弃我而就林建岳,我并不认为,是她自己一个人的决定。在这么多次假分手之后,我们俩终于真的分手,不是因为个性不合,也不是因为分隔两地,而是为了我们俩都不能抗拒的外力……
继续呀!!!!!!!!!!!!!!!!
我爱齐秦,我爱吉他,我爱一切有思想有技术的音乐!

听齐秦讲齐秦的故事--《鲁豫有约》〈齐秦·私家故事〉

鲁豫:我们现场从来没穿的这么整齐过,那个问一下你们是哪儿的。
观众:齐秦歌迷会。
鲁豫:齐秦歌迷会的,谢谢,谢谢,谢谢,衣服谁给你们做,齐秦给你们做的?
齐秦:没有,其实他们都是自发的。我觉得非常感动就是说这么,这么长一段时间踏入歌坛也20年了,有这么多的支持我的朋友,我在这边还要特别地感谢各位要不是。
观众:齐秦,齐秦,我爱你。
齐秦:我也爱你,我也爱你,要不是有你们这么多年支持我的这个力量啊 ,其实我想20年也是很难走过来的。
鲁豫:你们跟了齐秦20年啊?不会吧?
观众:不会啦,我想那个我们都是,特别特别喜欢听齐秦的歌,这么多年都是这样。
鲁豫:今天听齐秦自己讲故事 ,他老说他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但是都知道他生在南方宝岛出生 ,听齐秦讲自己的故事。
旁白:摩羯座的齐秦出生于1960年,在位于台湾省台中市的家里,他排行老小上有一个哥哥齐鲁和一个姐姐齐豫,齐秦的父亲是一位当地的公务员,每天除了忙于公务之外,还经营着一家舶来品商店,如此一来留给家人的时间,已经是少之又少,加之母亲经常在外面打牌,而大齐秦十岁的哥哥则去到日本读书,所以在家人之中齐秦和姐姐的接触最多,那时每当齐秦和姐姐放学回来时,发现饭桌上的杯子底下压着50元,就知道这一天的晚餐又要在外面吃了,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少年齐秦叛逆蛮强的个性,便毫无阻力地得到了大肆发挥,打架 跷家半夜踹邻居家的铁门,都是他常干的事情,而他也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鲁豫:这是你什么时候啊,感化院的时候?
齐秦:不是、不是。
鲁豫:感化院刚出来的时候,没见过他这样吧。
观众:没见过。
齐秦:75公斤啊。
鲁豫:你指的是比较胖?
齐秦:比较胖、比较胖。
鲁豫:后面谁呀?
齐秦:啊?
鲁豫:后面那是谁呀?
齐秦:后面齐豫呀。
鲁豫:啊?后面是齐豫呀。齐豫?你们以为是他女朋友是不是?
齐秦:齐豫那阵还念台大嘛。
鲁豫:这是70年代吧?
齐秦:差不多70年。
鲁豫:小时候什么样啊你?
齐秦:其实我算是比较叛逆的一种,那有一次我记得我爸爸,拿那个旗杆儿要打我嘛,但是那旗杆儿一抽出来时候,还有一个钉子嘛, 然后呢我爸一打我 ,我就把它抢过来一抢过来的时候,那个钉子就划破他的手,然后我爸就很生气他说,你要杀我啊 ,我说啊,我不敢,我就把那个杆子放下来了我就跑掉了,然后跑掉以后呢我就没有再回家了,大概就是一两个月以后才回家。
鲁豫:那是多大呀?
齐秦:那年刚好初中刚毕业,大家晓得,就是初中那段时间多半是比较,思想比较懵懂一点,好像有点自己的主意但是又好像不太了解整个社会的状况嘛,但是总是认为自己是正确的。
鲁豫:那所以有时候跟教师啊,跟父母亲啊,有一点背道而驰?
齐秦:对。
鲁豫:你在学校是什么样的学生?
齐秦:我在学校,其实考试考得最好的一次是第12名。
鲁豫:从来没有考过第一名啊?
齐秦:算是中等学生。
鲁豫:那还不错,还可以啊。
齐秦:其实还可以啦,就念书方面还可以,但是就是性格方面比较烈一点,可能也是受父母亲的影响,所以在学校里面呢有的时候,常常会跟人家起点冲突啦,打架啦什么的那后来从小就参加一些,不良的组织帮派什么的,那主要的原因也是因为常常被人,被别人欺负我记得有一次就是放学回家,被一堆人围着然后毒打了一顿。
鲁豫:为什么?
齐秦:就可能是看我不顺眼吧还是怎么样啊。
鲁豫:因为看你长得帅,生气可能?
齐秦:没有,小的时候其实长得不是太帅,可能是看我太丑了可能啊,然后就看我特别不顺眼。
鲁豫:然后呢?
齐秦:就吃亏了嘛那吃亏了以后,你当然就晓得就是说,一个人能力非常有限嘛,那后来就想说,如果我去参加一些组织的话,可能有一些朋友可以帮我的忙嘛。
鲁豫:其实就是在这样一个情况之下,可能就误入歧途,然后可能也跟交朋友有些关系。
齐秦:对。
鲁豫:但你的性格也是属于只要你有能力,你也会帮别人抱打不平,对不对?
齐秦:其实我小的时候都是这样的,都是见义勇为的,但是有的时候方法错误像我有一次,有一个朋友家里面被偷钱 ,然后他们是从外地到我们那个地方去念书的,后来他们就跟我讲说,哎,我生活费被偷了,然后我就是很见义勇为那种,我说那谁偷你的?
鲁豫:然后呢?
齐秦:他们就跟我讲说,他们发现了一个脚印,那个脚印呢可能是某某人,然后我就帮他去找那个人,然后那个人就很那个人很贼啊,他就约我到他们家去,然后我就到他们家去见他父母亲,没有想到他那个父母亲呢,已经早早就报了警了,然后那个时候我们是属于少年嘛,台湾有一种警察是专门对付那个少年犯的,就叫少年组,然后呢他早早就联系了那些少年组的人,然后其实我是为朋友去帮忙的嘛,我也没有要他拿钱出来,我只是去跟他父母亲聊一聊天而已,那他那个父母亲就报案,就说我是去勒索他们家里的人,然后呢那个警察就来了 就马上冲进来,然后就提溜我那个裤裆子。你知道,台湾他们抓那个小朋友都抓那个裤裆子,一提溜那时候我们年纪比较小嘛,少年组他们都三四十岁的那个刑警嘛,一提溜就走了,然后就提溜到那个警察局去,那其实我什么坏事也没有做,后来他们就可能就告我恐吓 ,恐吓那个小朋友其实我也没有恐吓,我只是想去替他要回他那个钱嘛,然后可能我想我的方式有点错误,所以我想后果严重吗,恐吓听起来挺严重的,后来我就被判了恐吓嘛,恐吓其实是要判五年以下,好像是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鲁豫:但是你年纪还很小啊?
齐秦:所以我又被判了缓刑,就是说你暂时可以不用被关……
鲁豫:我想这个音乐是后配的吧,这不是当时的那个电影的,这是电影主题曲,就是用作电影主题曲。
齐秦:对。
鲁豫:你曾经写过一本书是不是?
齐秦:对。
鲁豫:在台湾出的吗?
齐秦:有两本书,一本书叫《边界手记》,一本叫做《我心狂野》。
鲁豫:在这本书里面,你写了挺多那段情感的一些故事,里面的照片都真的很帅。
齐秦:没有。
鲁豫:写到两个人见面时候,你当时是用台湾话说,叫特别拽是吗?
齐秦:对。
鲁豫:用我们这边话叫什么?
齐秦:特牛。
鲁豫:特牛,对 。你当时是那样的?
齐秦:她那样,不是我这样。
鲁豫:好像你也是很拽,很牛的那个样子。
齐秦:也不是因为我们当初是男女主角嘛,他们叫我们去配戏嘛然后呢,但是那时候王祖贤就觉得我长得特别矮,觉得好像跟她不太搭,然后她就很无心就讲出这么一句话来,然后我一听她讲这话我就不太高兴了。
鲁豫:她说什么?她说这男主角怎么长这么矮啊?当着你的面说呀 啊?
齐秦:对呀。
鲁豫:那是有点儿过分,当时你怎么说。
齐秦:很不爽心里,其实她是她走在前面,然后跟她的那个朋友讲,但是被我听到了嘛然后那是第一次见面嘛,然后那我就觉得心里面觉得不太舒服嘛,然后呢我就说,好,没关系,我说她对我这么不友善啊。
鲁豫:然后后来呢?
齐秦:后来他们就约定好要去试装,然后呢我就刻意不去我就说那她先去试,我绝对不要跟她碰面。
鲁豫:然后呢?
齐秦:然后后来她就,她试的时候她说男主角怎么不来,男主角不来的话我怎么试,两个人要搭嘛我就坚持不去嘛,所以那段时间搞得挺僵的。
鲁豫:然后呢?
齐秦:后来后来就是到了一定还是得拍嘛,那后来那段时间才碰到面,碰到面以后其实我觉得她也可能也不是故意的后来我才发现说,可能她这人比较直。然后其实那段时间也不是非常熟,然后呢一直到后来相处在一起以后,她才后来才偷偷告诉我真实的故事,她跟我讲她说其实她是故意的。
鲁豫:为什么要这样?
齐秦:她说她其实她后来答应拍这部戏的原因,她是因为她早就听过我的磁带了,她非常喜欢我的歌曲 ,所以她才会答应来拍这部戏,然后她那个人呢又是非常口是心非的人,她她非常喜欢我但是她非得要讲那种话来刺激我不可,但是我听说当初拍这部戏。
鲁豫:是你选的女主角就她是你选的?
齐秦:对。
鲁豫:当时可能一堆照片,什么有什么张曼玉,钟楚红什么的,是吧 ?
齐秦:对。
鲁豫:你选了她?
齐秦:对。
鲁豫:因为她最漂亮,对不对?
齐秦:也不是,其实那个时候可能因为她是台湾的演员,那我也是台湾人嘛,那钟楚红,什么张曼玉,她们都是香港的演员所以我可能 ,也觉得就是说可能都是台湾人,可能比较好沟通那么另外一个呢 ,我看她觉得我看过她演几部戏,我觉得她还蛮清纯的。
鲁豫:你是不是当时也已经喜欢她,所以挑人演戏就跟她喜欢你一样?
齐秦:倒不是,那时候我只是对她一面之缘,就是看过她演戏,但是我并不了解她的个性是什么样子,后来我那个制片人他就跟我讲,他说他其实他觉得她也不错,她是刚刚冒出来的新星,他觉得她也蛮清纯的演这部戏是挺合适的,那我觉得就说那当然从她的这个外观来看,也长得挺漂亮的那么我们这部戏,也是属于比较青春一点的戏 ,我就是说那可以呀我们选她来看一看吧,但是我们也不晓得别人的档期怎么样,而且她可能那段时间她也刚刚成名嘛,也不晓得她是不是能够同意,那么后来就请他们去问她,没有想到她一口就答应了,那  那我就很开心啊。她那天刚要回来嘛,要从香港回来我们刚好要第一次见面,然后呢我那个制片人还很二百五,他说齐秦,你应该拿一束花去送给她因为你是男主角嘛。
鲁豫;对啊,迎接女主角要有个礼貌嘛。
齐秦:然后我就很二百五就拿一大束花去准备。
鲁豫;送花很正常,怎么二百五呢?
齐秦:我从来没有干过这种事嘛,我觉得很奇怪嘛。
鲁豫:是不太像你?
齐秦:我觉得,很奇怪嘛然后呢但是我也就照办了,然后呢结果后来她就一出关,我就把那个花就送上去了嘛,然后她还跟我讲她说我最讨厌花了。
鲁豫:内心蛮受到很大的挫折嘛?
……
结尾: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月亮代表我的心,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不移我的爱不变,月亮代表我的心,轻轻的一段情已经打动我的心,深深的一段情叫我思念到如今,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你去想一想 你去看一看,月亮代表我的心,谢谢齐迷朋友,谢谢《鲁豫有约》。
偏题了啊,继续贴<我心旷野>的内容啊!
我爱齐秦,我爱吉他,我爱一切有思想有技术的音乐!
齐秦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在台前露面并不是他的初衷,他最喜欢的还是做一些幕后的音乐工作。在这种情况下齐秦能作为歌坛长青树屹立不倒,全靠两个字:学习!

  谈到学习,齐秦说不能不再提到另两个人:同为台湾歌坛元老级人物的罗大佑与李宗盛。罗大佑的“反叛歌”与李宗盛的“凡人歌”曾给齐秦有着不小的影响。初出道时的齐秦在一家歌厅里做歌手,而李宗盛当时也在这家歌厅唱歌。齐秦唱的是前一拨,李宗盛则在齐秦后面唱,齐秦唱完歌后并不走,而是躲在后台静静地听李宗盛唱,看他弹吉他的指法,如若看到自己原本没有学习过的弹法,便喜出望外,认为自己今天“太值”了。“李宗盛家里是开瓦斯店的,也就是内地说的送煤气的,所以李宗盛的歌更贴近平凡生活,我听他的歌受益良多。”

  在和李宗盛的接触中齐秦不断地进步,这个时候他又听到了罗大佑唱的歌。“罗大佑的歌以批判为主,有时候听他唱歌骂人也很过瘾,从罗大佑的歌中我学到的是唱歌要真实,贴近生活真的很重要!”罗大佑的《恋曲1990》和李宗盛的《寂寞难耐》常常是他喜欢放在嘴边清唱的歌曲。

  齐秦的歌被称为“柔情主义”,这种能打动人心的“柔情主义”让无数人为齐秦疯狂。齐秦称自己唱歌最注重的就是人与人之间情感的交流,唱歌时一定要自己先投入情感,别人才会感动,因为别人通过歌声,理解的是自己内心的感受。齐秦说,踏入歌坛的这20多年,他感受最深的是要不停地学习,不停地去实践自己心中的理想。现在的齐秦与过去的齐秦相比少了很多音乐灵感,因为他把一部分时间花在了宣传歌碟、做生意上面,和音乐已不是很近,但他表示仍会不停地努力,不断地学习,让“齐氏情歌”一直有人喜欢下去的。

齐秦内心独白

“为什么唱歌?”,不知有多少人问我这个问题,我总是告诉自己,因为我有一个可以感觉、可以反应的生命。
         音乐不是工具,它只反映深刻的人生,它是一面镜子。
         每天我平均收到来自不同地方近百封的来信,这些信的主人只凭听过我唱的一些歌,便把他们很个人、很纯真、很无私的祝福寄给我。它们跋山涉水、漂洋过海。。。有些邮票都磨损了,字迹也被雨水淋糊。。。看着他们,我所有的努力,似乎都不值一提。
         习惯在午夜创作,习惯在黑暗的房间里寻找灵魂的火炬,是不是在越孤独、困境越多的情况中,越能撞出真实的人生?
         一首歌,能载负多少重量?“轻如死,重如生。”我说。
       听过《纪念日》的人,会有一种疑问——齐秦,你究竟喜欢那种音乐?音乐对我来说,是心情的土壤,有时,栽满一大片玫瑰,有时,连续一年半载培植一棵树的幼苗,有时并不特别想要什么,只是随意拿出口袋里各色种,漫天的洒。。。
         我想我的歌还是有“国度”的,它有很浓的“中华民族性”。
         音乐的本质除了生活以外,就是不断的实验。
         音乐是我唯一的最不后悔的选择。
         音乐是需要不断实验的,感情也一样。
         实践自己的生命,就如同实践自己的音乐一般。
         实验自己的人生与音乐吧。
         音乐是一种纯艺术,没有种族、国界和地域的分界。
         在中国人的世界里,“根”的联结性一向很强。
         作为一个人,或狼,在我眼里,它们都一样,一样有可以成长的生命。
         狼不是孤独的动物,它们是少数坚持群居的动物。
         我相信生命的情调、人的处境都会因时间而更迭。
         时尚都是人创造出来的,适合自己才算真正的时尚。
         心灵迷失往往比身体的残疾更严重,它不仅会危及自己,也可能伤害别人。
         所有的经验都累积成我音乐资源的一部分。
         我仍会努力地活,但不愿意再因为天真地肯定什么,而遭受我惧怕至深的过去的痛苦。
         我想在长城上开一场百万人的演唱会,在中国的历史面前,中国人唱中国人的歌,唱给中国人听,唱给中国听。
         我对生命的起落已有了领悟,也懂得了幻梦的生与死,轮回与寂灭。
         我很念旧,我很喜欢旧有的事物,太完美对我反而是虚伪的。
         一些音乐手段是暂时的,但真诚是永恒的。
         没有东西是永恒的。
         生活就是一切价值无意义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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