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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千里马宣传彩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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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数码相机所拍,很不清楚

公正地说,千里马中小哥的形象还是不错的(虽然对小哥牵着一匹马感觉有点怪怪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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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哥,狼与马中奔突(转贴)放这正好

 红尘中,独步的一匹狼,迢迢地,遥想山林中壮阔的故乡。

  人群中也有孤独,一如传说中属于狼族的亘古的寂寞。

  齐秦,是他的名字,像在春秋战国那兵荒马乱的年代,像是曾经活过的一些人一些事,经过几世轮回,又转生人间。

  与他的名字并存的,是舒朗到渺远天际的笑容,潜着一丝遗世的隔绝的气息。

  狼·野马

  也许是巧合,我更愿意相信是缘分。这天也是飘雨的天气,马场里回荡着湿漉漉的味道。雨丝晶莹透明像朝露,沾湿每个人的鬓边衣角,却无法影响愉悦的心情。

  他爱马,常常在马场流连忘返。骑马和驾车一样,都需要驾驭。车是冰冷而滚烫的生命,是生命的金属;马是活生生的,是有感情的生命。对于他来说,在马场抑或公路上享受的是与生命的交流,是两种生物之间平等的沟通,是彼此略带防备的试探。

  这个时候的他,或许更接近马,丝毫不带狼的戾气。也许是感受到来自同类的关爱,雨中散发着清香的绿草被马送到他的面前,虽然草上的雨水弄脏了衣服,但是眼中全是感动。

  骑马或者开车,他必须同样集中精神,不同的是开车除了集中精神还可以享受各种情感,愤怒,狂暴,悲哀,失望,兴奋……

  而骑马需要全心全意地信任与交流。人小心翼翼地研究着马,马默默无言地感受着人,尽管无法用语言表达,但是肢体的动作和涌动的温情完全可以凌驾空白的话语。

  狼·速度

  当夜色渐浓,冰冷的晚风如同绷紧的琴弦,车窗外的一切都模糊成不真实的幻境。本能在呐喊,灵魂在喧嚣,这种画面如此熟悉,那是前世在旷野奔跑的记忆。

  他的欲望毫无保留。

  情绪亢奋时,他总会将摇滚乐的分贝提高到极致,让血脉在金属的撕裂中贲张。哪里都好,期待的是某个模糊又清晰的目的地突然出现,这是一种渴盼到达却又不想停止的快感。当悲伤攫住全身,他用所有的力气狂奔,想要休息却又无处停留,只有狂躁,除了速度别无选择。“有时候开车我会控制不住自己,尤其是在情绪高昂或者心情不好的时候,想很快地到达一个什么地方。”

  你懂不懂得有一种感觉叫做荒凉?慢慢沉积的风尘厚重如铁,蚕食着天生自由的灵魂。他常在夜晚的高速公路上和不知名的人飙车,“这种心情是洒脱,是发泄,更是解脱,”解脱的是一颗在水泥牢笼中无处藏身的心。当一辆车遭遇另一辆车,在空旷的夜空下,只有用速度短兵相接。如同在荒野上相遇的两匹狼,除了追逐,还是追逐。

  紧张?即使真的存在紧张,也是电游一般的紧张,飙车就像玩电游一样是彻头彻尾的发泄,只是“飙车过后,自然会有种后怕的感觉,这个时候肾上腺激素的作用逐渐消失,身体会有点发软……”,一切在某处结束。

  还在年轻的时候,他喜欢骑摩托车,只要开到时速100公里左右就会触摸到危险的感觉。他的脸上密布着细小的疤痕,

  “我的脸在骑摩托车的历史中曾经被全部毁过,那时候车子开得很快,跟在大卡车后面,卡车转弯时,因为刹不住车,撞进了路边的排水沟。虽然后来面部恢复得比较好,但是这些小伤疤还是不能去掉了,”对于男人来说,每个伤疤都是一枚荣耀的勋章。尽管如此,“现在我更喜欢开汽车,因为更安全,更有私秘感。”

  狼·山林

  山林是梦中的故乡。他往往在夜半时分感受到某种召唤,极远也极近,在冥冥中期待着每一次相遇。“我常常在半夜开长途到森林里去,就是为了赶在黑夜的时候到那里。”

  午夜的都市就像月圆的丛林,可以嚎叫,可以狂奔——然而毕竟不是。

  深夜的山林,浓雾凝滞,阻碍去路,不知名的坟墓在参天大树的掩护下若隐若现,“仿佛随时会有鬼怪出现的刺激感。”

  夜半的风声树声,山林间暗暗涌动的脉搏,所有不安和疲惫消失无踪,这是不需要注解的出没。留在尘土上的,是与未知的冷静对峙;隐没在巨岩后的,是舔吮恐慌躲避之后的快意。

  他不喜欢海,深不可测,变幻无常,随时可能没顶。他在骨子里是属于山林的,那里才是真正的家园,才能找到真正的同类。度假的时候,他总是驾车到森林保护区之类的地方去,每一口呼吸都弥漫着青草的味道,全身都浸润于氤氲的雾气,“我最喜欢的就是‘森林浴’,会让我完全地放松。”

  行动上的束缚让他对环境强烈地敏感,不停地嗅到四周的无助,终于逆转成心中瀑泻的狂流。他曾经对命运一次又一次地控诉,他选择的节奏总是硬的重的,然而又是自然的,是深的远的。他的叙述,像是传说,像是预言,最后归于神秘的生命,虽然跨越整片永恒的寂寞,还是退远到年代久远的大漠苍茫。

  狼·爱车

  因为着迷于速度,所以沿着狼的一贯风格行进。在岁月的流转变迁中,不同的年纪总是迷恋不同的车,然而每一辆车都有隐约相同的味道,需要非常仔细才能辨别。

  他的未来是无数个过去的叠加,迄今为止他一共拥有过7辆汽车。如同热中于怀旧一般,他也喜欢古典的味道,从最早的本田思域到绅宝、保时捷911、2辆阿尔法·罗密欧、宝马,再到今天的奔驰S320和E320,只要能带来速度,只要有古典的外形,就能得到他的青睐。他所迷恋的是一种持久萦绕的气息,一种不由自主的信任,宛若一个长发飘飘的细腰女子。因为依赖“过去”,他对一切打上“过去”烙印的事物情有独钟。

  黑色他最喜欢,因为神秘。一轮孤月,一辆黑车,无声无息地掠过……“我脑子里会浮现出这样的画面,月夜下一匹狼飞快地跑过,这是一种很幻想式的浪漫。”

  红色的本田思域出现在他成名之初,这是一种对于经济耐用的选择,也是一段故事最多的回忆。一个晚上,下着蒙蒙细雨,做完演出的他开车从新竹回台北,突然想抽一枝烟。就在点烟的时候,前面的卡车上掉下一个白色的物体,就像一个人似的。他急忙闪避,因为路滑,车子失控,横在了高速公路的正中间。眩晕感消失之后,一辆满载着乘客的游览大巴就在眼前。他赶紧脱下自己的浅色毛衣,拼命地挥舞着警示大巴,大巴在千钧一发之际及时闪开。然而,后面的车一辆接着一辆,他只好站在路中央,丝毫不敢懈怠地挥舞着毛衣……直到一辆路过的拖车施以援手,那枝还没来得及点燃的香烟依然夹在唇间。

  永远难忘的是那辆红色宝马325,小巧,古典,快速。打开天窗,在台北空旷的高速公路上奔驰,风的气息如此清晰,裹着身体的每个部分,极度快乐的飞翔令人不能自拔。时速达到250公里,车厢里是一种“随时随地可能毁灭的感觉”,只有这种时刻才能体味到自己的沙场,只有低头前进。

  车是忠实的朋友,惟一可以在需要的时候陪伴你并且用最快的速度帮你实现目标的朋友。所以,信任它。

  狼·柔情

  粗犷豪放的外表之下往往掩埋着一颗柔软的心,这种柔情在某时某刻甚至可能强烈到连自己都无法承受。寂寞的狼是胆怯的,只有沉浸在柔情中的狼才有勇气在荒野上厮杀。

  即便迷恋速度如他,和心爱的人一起时也会小心翼翼地把时速保持在120公里到140公里,维系一种“最舒服的感觉”,只是“想让心爱的人感到安心”。温柔的里面依然是温柔,谁说柔情不是一种主义?

  形影相伴,是狼觉得最放松的时刻。他期待家庭的出行,期待一种体贴的释放,这就是他选择宝马X5的理由。“我想我的终极车型应该是宝马X5这样的车子吧,它结实耐用,马力强劲,是4轮驱动,很安全也很舒适。”不知颠簸为何物,这辆车最适合在山中漫步和露营,是他的山林也是他爱的人的山林。

  他喜欢把每辆新车的音响改装成输出功率最大,因为需要震天的音乐的刺激。只要车厢里敲击着震耳欲聋的节奏,血液就会沸腾,速度就会发挥得淋漓尽致,不管是“过去”还是“未来”都会强烈。“晚上开车的时候,道路两边的猫眼石在闪闪发亮,听着自己最喜欢的音乐,我一定会不由自主地加快速度。”

  他喜欢西洋摇滚,在开车的时候喜欢听崔健、唐朝和黑豹。电吉他铿锵的铁弦厮杀到濒临崩溃,心情也在这个时候到达巅峰。

  偶尔,他也会听自己的歌,在心情忧郁的时候。那声音如此陌生,似乎从来没有听过,对自我的怀疑和肯定在沉默中交战,这是必要的战斗。

  他的音乐就在这样的时刻慢慢滋生,没有人可以模仿。

  狼·群族

  孤独是一种可以和朋友分享的东西,不是消沉的情绪,而是对生命对音乐的沉思。或许是独处,或许是小聚,只有知己才能分享这种孤独。狼总是成群结队地出没于每个夜晚,不管是有月还是无月。

  他是一个孤独的人,有时候也很寂寞,然而他不是独自一人。

  身上流淌的是北方人与生俱来的豪放和爽快,认识他的朋友都这么说。他们是同一族类,都喜欢在夜晚出没于城市的各个方向,都喜欢在生活中放声高歌,都喜欢在情绪激动的时候驾车飞奔。

  原黑豹乐队键盘手、第二任主唱峦树是他在大陆音乐圈里的第一个好友,他们的结识就是在一个马场,爱马的他遇见同样爱马成痴甚至得过八运会马术冠军的峦树,自然是相见恨晚。

  峦树从十七八岁开始被他的歌感动,曾经作为嘉宾在春分演唱会上与他合唱《遥远的天空底下》,当时“心中有一种涌动感,好像很多年前的希望终于达成,那种兴奋和感动……”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已经是无话不谈的知己了,一起开车、喝酒、骑马、打高尔夫,一起天南海北地谈天,一起聊音乐和本土音乐的创作……

  “他是一个伟大的歌手”,尽管“小哥(昵称)常常会莫名其妙地消失,因为他需要这种自我的空间去创作”。每个人都知道他对于速度的疯狂与执著,但是没有谁会因为坐在他的副驾驶座上而感到紧张,而他对于峦树口中驾车“快、准、狠”的评价也很得意。峦树和他一起去海南度假的时候,在空旷的路上,在他的身旁,“就像起飞的感觉一样,反正我们这个时候是在一起的。”

  “二手玫瑰”的主唱梁龙虽然与他相识不久,但是脸上挂着的除了敬重就是崇拜。“齐秦大哥对我们的音乐非常感兴趣,他给了我们很多鼓励和关心,也给了我们很多启发和灵感。我还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音乐以外的知识,比如对人对事的态度……他还常和我们在一起喝酒。齐秦是黑龙江人,我也是,他常常问我很多关于黑龙江的问题,比如那里现在是什么样的,都有什么风俗习惯……他毕竟是东北人。”“二手玫瑰”把东北二人转用摇滚乐的方式重新进行诠释,梁龙常常忠实地按照东北二人转的表演方式扮演女子或者老人,齐秦对梁龙他们的音乐很感兴趣,因为“他是一个在音乐上兼容并包的人”。

  狼是不甘寂寞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茜茜cherry at 2005-6-14 02:13 PM:
干嘛要把鞋子放这么高啊.....
严重同意偶鱼的说法~~~~~~~~~~~~~~~~~~~`
梦在醒时转了弯
面子还是不好不给的
记得千里马搞过一次活动
买鞋送小哥写真画册
但是我实在看不惯那鞋
花钱买画册人家还不卖
永远的纯秦歌!
蛮帅的嘛....... 就是这个牌子稍稍有点挂三....
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看一看 这世界并非那么凄凉 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望一望 这世界还是一片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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