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狼化石 于 2008-6-19 14:17 发表
没有人有权利以道德的底线为由要求别人去死,同时还自以为道德。
尊重生命,才是至高无上的道德。
没有人有权利对一个生死之间的人说三道四,即便自己经历过生死,更何况没有。
宽容歧见,才是人文精神的美德。
... 灾难面前逃跑,可宽容,这是人本能行为的一种。但对于逃跑后打着自由主义、人 权的旗号,抬高讨论高度,美化自身行为,则是人性的丑陋,不负责任的逃避义务。您要弄清楚,不是要求跑跑去死,是要求跑跑尽教师的义务。拿工资尽职责完成义务,这就是职业道德。
“人”这个字怎么写,您也很清楚,人字的结构就是相互支撑,少一瞥或一捺,都不成“人”字。一名教师,在灾难面前不能与学生相互支撑,连对学生伸出援助之手都没有,灾难一来,自己先跑路了,在那一刻,还有什么资格谈人性?
口口声声标榜“自由主义”标榜“人 权”,什么是“自由主义”?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自由与责任成正比。您可以去看美国独立时的《自由宣言》,也可以去看法国实行共和制时的《自由宣言》,里面对“自由主义”的权利、义务、责任、尊严,以及“自由主义”的道德底线都有阐述。您注意,在自由主义有旗帜下,人的道德也是有底线的。任何权利都是相对义务而言,包括“人 权”,“自由主义”也是反对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的人,跑跑行为,拿工資,享受了权利利益又不尽义务,正是“自由主义”所唾弃的。
什么是尊重生命?若按您的逻辑,灾难面前,老师放弃学生,以逃跑方式来表达对学生生命的尊重,那我无话可说。师道与师表都不存了,还谈什么尊重生命。。
什么是人文精神的美德??真诚、正直、公道、正义、善良、利他。在这些人文精神里,在跑跑身上,至少我是一条都未见,只见到跑跑的自利与自私。
最后我还是要再次表明我的观点。灾难面前逃跑,可宽容,这是人本能行为的一种。但跑跑随后的言论,已经不具备为人师表的資格也不适合教师这个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