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和拒绝和70年代的人交朋友的人交朋友
作者:八叶
很抱歉让大家看到这样一个冗长拖沓很难读又无趣的题目,但这次我并不想给大家讲一个关于有趣的故事,这个故事是关于说明一些问题的,而且并不好看。虽说无趣的东西存在的必要性不大,但毕竟有很多人是跟随着无趣长大的。本性上我还算是个比较随和的人。在我交际的朋友圈里,有一起研究收藏的老者,有志得意满的中年编辑,也有经常袒腹晒书的颠狂书生,唯独没有拒绝和我们交朋友的人。这同年龄没有关系,是一种人的尊严。比如一条狗如果对我有敌意的话,我是不会在乎的。但是有人对我具有象上文提到的狗的感觉的话,我就会很生气,而且很希望和这个人沟通一下,但在很多情况下都是沟通不良。所以我没有那种朋友。某人曰:你有病。也可能我真的有病,竟然想和一个经历过背叛年代却自以为很对的起朋友的人沟通。70年代的人是很喜欢造一些新名词,但白话文不是我们造的,现代汉语词典的大部分词语也不是我们造的。我知道一个道理叫做“变则通,通则久”。把modem叫做猫总比调制解调器接近英文原文。再进一步说,造新名词总比造冤假错案好吧。起码更有趣一些且不会伤害别人。鼻环,彩发和以前的小白鞋,国防绿没有本质的区别,在脑门上的墨镜也不见的比别在肉上的毛@!#$像章更骇人听闻。看小品不笑据说也是一种错误,可是要知道,那的确不可笑啊!我并不知道什么叫做流行的声音,因为我没有和那位先生一起“无限忠于过”。我不知道70年代生的有什么代表人物,因为一个人只能代表他自己,如果他非要代表其它人的话,那么他连自己也代表不了。不过余杰有什么错我心理明白了,就是不该把大家都知道但是全不说的话非要自己说出来,什么贪污@!#$等等的。就象我们小时候玩“丢手绢”,不过“丢手绢”的时候如果大家不说,损害的只是一个人的利益。而很多事如果不说出来(说出来也许不够,还要喊出来)的话,那么大多数人都要糟。当然,如果我是那个丢手绢的人,那么我是绝对不希望其他人说的。那个所谓女作家犯的错误就叫做“非礼勿言”,不过似乎“言罪”被取消了,而且现在也不兴文字狱了。最早有这种写作倾向或者说用这种风格写作的好象也不是70年代人。话多了就要犯错误这一点我很早就明白了,我小时候就因为上课说话被老师罚站过。不过这位先生对余杰的呐喊甚为不解,不屑一顾;却又津津乐道于某女作家处女非处女,这也许就是他不和我们交朋友的一条原因吧,毕竟我们没有共同的爱好和共同的高级品位。最早男女错位的POP艺术也许是京剧,这里并没有看不起梅先生的意思,不过把京剧当国宝却不习惯让其它也是POP艺人性感一下的话,似乎更有点说不过去。据那位先生的观察和理解,我们应该都是有知识或者没有知识,但是共同点都是没有文化并且拿着大片刀砍人的古惑仔们。我不大知道什么叫做拿着大片刀砍人的古惑仔,而且也不是很知道文化的具体定义。不过我听说古惑仔们也有江湖义气,而且只砍坏人,不象那位先生当年当小将的时候只懂的欺负不还手的好人。文化的定义我的确不很清楚,小时候觉得文化应该是很高雅的东西吧。可偏偏这高雅东西的精髓几乎让70年代以前的人把他的精髓毁尽,以至现在似乎有了穿文化,住文化……甚至于什么玉文化饺子文化,看来这也是俗人的东西了。其实重视文化不如重视人,人是文化之本,有一代人才有一代文化。古有蜀犬吠月,现有李天时先生,少见多怪耳。李先生说了,70年代生的人的主流生活是自以为是的怪胎,但他们在历史上不会留下任何记忆。也许李先生是社会学加心理学双料硕士又兼人口调查员,所以他接触的70年代人也多对他们内心的剖析也深,可是这种可能性趋近于零。另外一种可能性就大多了,就是他在想当然。想当然的结果就是当然不是。所幸妄言无罪,而且损害个人名誉有罪,损害一个集体的名誉却叫做关心。历史上我们当然不会留下痕迹,大家都知道阿房宫是谁烧的,可是并没有人知道是谁建的。毕竟,70年代的人没有象你们那样破坏过。冷漠,不合群,对个人利益斤斤计较是这位先生对我们的另外一种评价。可是呐喊的于杰却被这位先生推举为70年代的代表,各城市里面冷漠的看客们却并不全是70年代的人们吧,反而最近见义勇为的人以70年代的人为多。窝里反的特性也不是70年代人自己独有的,最大的那次窝里反我们都没参与,想必李先生参与了,而且在那个时代很合群。难道我们也必须做一条酱缸里的蛆?如果我们必须做,我们就是酱缸文化里积极蠕动的快乐的蛆。并且是要坚决活下去把酱缸顶穿的蛆。为自己而活据说也是不好的,你必须以拯救全人类为目标活下去才是正当的。个人的付出难道不应该有回报吗?资本家是不希望工人提出这句话的,难道李先生也不希望?付出的就应该有回报,农民种田就是为了收粮食。如果有人说不是的话,他一定是在说@!#$,或者有更大的图谋。那些据说对个人利益不斤斤计较的人们,很多却倒台了,不过是落得个留取黑心照汗青。所以嘴上的话最是不能信,但是心里的话谁知道呢?所以我们就是对个人利益斤斤计较,还没倒台的那些人就是高风亮节,两袖清风。被称为“太自私,对他人太不负责任”的我们,有朋友,有一见如故共醉街头的朋友,也有相隔万里以心相交的朋友,更有不论利害两肋插刀的朋友。唯独没有拒绝和我们做朋友的人。我们交朋友不是为了走夜路不害怕,因为我们没有做过亏心事,良心也没有长到狗身上,更没有被狗吃掉,所以我们能大胆的走夜路。朋友也不是用来帮你解决问题的,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不了还麻烦朋友,你倒好意思,这才叫“自私,对他人不负责任。”朋友就是朋友,交朋友哪需要什么理由!其实李先生的用意我应该理解到,不过是找一代替罪羊而已。因为我们现在没有大声说话的资历。可是他错了,我们虽然没有这种资历,但拥有大声说话的权利。其实我们继承发展的亦不过是上一代的东西。子不教,父之过。整整十数年一代人的不教,这责任是谁的?难道就被你轻轻松松推卸给我们吗?70年代的人是很有一点骄傲的,也许就是这样才不容于李先生,被李先生抛于朋友圈之外,但我们还是有一点骄傲,所以我们拒绝和拒绝和70年代的人交朋友的人交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