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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警~察击毙报警者到底掩蔽怎样的罪恶?

这些年,中国公民的非正常死亡,似乎已没有最离奇,只有更离奇。公众能记得的,有广东“孙志刚案”、湖南“黄静案”,湖北“高莺莺案”,等等。这些案件,一个比一个惊心动魄。而现在,最离奇恐怖的,肯定要数江西“陈振翊案”。
  市民陈振翊,殁年26岁。今年2月29日,他住在江西上饶鄱阳宾馆时,遭到不明身份的人**、殴打。后受伤逃出,一路报警,到医院急救中心治疗。然而,殴打他的人很快找到医院。他身披重伤,再次逃脱到一家商场。其间,他不断报警。随后,来了10多名手持枪支、盾牌、木棍的警员,然而,对他采取的是当场击毙。事发后,死者所住楼摄像头被警方拆离。现在,武断下令“击毙报警人员”的鄱阳**局王姓副局长已被停职。(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 版)
  绝对比美国**还暴力与残酷。然而,这是我们的生活真实。面对这起迷雾重重的惊天大案,网友以空前的跟贴表达愤怒与震惊。因为太过离奇,**仍然遥远。但,**的迷离,真的又是缘于案情复杂难以侦破吗?案发至今,已经有8个月了,公众等来的,只不过是下令开枪的“王姓副局长”停职。连这样直接造恶者的“大名”,也还是掩蔽隐匿着。这背后,又有多少显而易见的**,被化为了公众无法看清的迷雾呢?
  为什么我们总要被公民非正常死亡的**折磨?而且,这样的折磨,还带着强大的愚弄意味,来侮辱我们的智商。对于“陈振翊案”,现在警方竟然还在称,死者系持刀袭警,****开枪。可是,为什么陈振翊的逃跑行踪在一次次报警之后迅速就被追杀他的人发现?面对10多名手持枪支、盾牌、木棍的警员,当时身负重伤的陈振翊为什么还呼唤现场群众为他报110?为什么现场公众亲眼看见他并没有伤害从身边经过的妇孺?为什么十来名保护到牙齿的**对付一个重伤者还需要采取击毙?
  类似这样太多的叩问,当初在“黄静案”、“高莺莺案”这类公民非正常死亡的案件中也出现过;上半年,发生在上海的杨佳一人杀害6名**事件中,也出现过太多疑问;不久前,发生在哈尔滨的6名**打死一市民的事件,公众再次发出沉重的未竟之问。落点都是追寻**,但最后却有太多疑问得不到合理解释。公众到底要穷尽多大力量,才能请出早就摆放在那里的**呢?就像哈尔滨**打死人事件,不论警方有多大委屈,也犯不着把记录**的视频选择性播放吧。仅仅为了那曾经被“屏蔽”的三分钟,公众就为相关事实饱受了折磨,****也一再成为随时可以改变方向的风。
  若**本不复杂,却让公众受尽思索的折磨,则其中必有不可告人之罪恶。这是一次次公民非正常死亡事件带给我们最朴素的揣测,这也是我们情感与智商被一次次侮辱之后的愤怒控诉。当年,公民孙志刚以非正常死亡的代价,把收容遣送也拖入了“制度死亡”。
  可是,又还有多少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被重重迷雾包裹着,使正义一直处于层层黑暗之中,看不见应有的光亮呢?当权力失去监督的罪恶制造,一再停留在暗夜,公众能够敬畏的,恐怕也只能是头顶的星空与内心的道德律令。而在一个法治与文明的时代,至少,人们最应该也必须敬畏的,应该有司法呀。
  想起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说的话——“即使法律没有变更,执行法律的方法每天都在变动。若未从旧制度政府遗留下来的秘密文件中看到政府的工作状态,就无法设想法律最后竟如此遭人蔑视,甚至遭执行法律者的蔑视,因为那时既无**议会,又无报纸,大臣及其官署的任意胡为、专横跋扈和变化无常均不受**。”那么,现在面对“陈振翊案”,请再别用“**开枪”来侮辱公众的情感与智商了,也别再让我们为拨开迷雾费尽心力了,我们需要尽快的知道,到底是谁在掩蔽罪恶,愚弄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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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求助竟被击毙
  
  毕业于江西省人民**学校的陈振翊,殁年26岁,生前在江西景鹰高速公路鄱阳管理处工作。其父陈伟民,系浙江宏途工程公司的职员,其母饶进是南昌市进贤县委宣传部干部,死者陈振翊系陈伟民夫妇的独生子。
  
  据饶进介绍,事发时间是今年2月29日,当日上午8点50分,她在单位上班突然接到儿子陈振翊来电称:“妈妈,我在鄱阳县人民医院急诊中心打点滴,我今天是捡了条命!凌晨5点多,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突然闯入我住的鄱阳宾馆410房把我**、殴打,并把我身上的银行卡、身份证、钱物全部收走,我是乘他们不备才逃出来的。在路上我遇到警车大声救命,警车只是停了一下,对我的报警他们置之不理。因为我满身是伤,只好赶紧跑到鄱阳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治疗,我已向当地110报警。”
  
  饶进介绍,到了上午10点32分,儿子与她通了最后一个电话,只说了几句话:“妈妈,你现在到了哪里?我在医院又见到了那几个殴打我的人,快来救我,救我!救我!救我!”听到儿子急促的求救声,饶进和亲属立即从进贤租车赶到鄱阳县,得到的消息是“儿子被**击毙!而且是在打了11个报警电话求救后,反被鄱阳县**局的**给予击毙。”
  
  警方独自发布“**”
  
  陈振翊报警求助反被**开枪击毙一事不仅家属认为迷雾重重,而且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全国网民的质疑。陈伟民表示,事发后其儿子住的鄱阳宾馆4楼的摄像头也被鄱阳警方拆离。对此鄱阳县**局独自向某媒体公布了一份没有盖章和落款的“**说明”:“……鄱阳县‘2·29’事件联合协调处理工作提供的一份调查报告表明,陈振翊因吸食毒品产生幻觉并持刀袭警,****开枪,陈振翊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鄱阳县**局公布“**”后,目击事发情况的群众和商场员工等纷纷表示,陈振翊当时极度惊恐从医院跑出来,而且他全身已经严重受伤,双腿也一瘸一拐,来到事发的商场也没有持刀袭警,被击毙前还呼唤现场群众为他报110。但后来来了10多名手持枪支、盾牌、木棍的警员,采取的措施竟然是当场击毙陈振翊。死者父亲陈伟民表示,**部的鉴定结论确认了枪口距其儿子30厘米。而且尸检的报告显示:陈振翊体表未见明显注射针孔,特别是双手背部等全身多处损伤系因与钝性物体相互作用形成。
  
  案件惊动江西省委**
  
  针对这一案件,坊间议论纷纷,引起了江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江西省委**苏荣就此案专门做了批示。同时,该案被江西省列为“头号督办铁案”。根据江西省委政法委指示,上饶检察院进一步展开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从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现场武断下令**击毙陈振翊的鄱阳县**局的王姓副局长,已被停职审查。上饶市检察院有关人士表示,随着检察部门的调查深入,有关案件的**不日也将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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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像是一條清澈蜿蜒的河 任性地流過我的一生  
輕輕的洗去我的深沉 靜靜地陪我度過多少黃昏

早有结论了,死者吸毒后袭警。

检察机关不予立案

  检察机关还将博源百货公司二楼监控设施的硬盘进行鉴定,鉴定结论称:鄱阳县博源公司二楼的监控设施中被送检的硬盘中没有2008年2月29日的监控录像资料,也没有被删除的痕迹。

  据了解,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省**厅法医对陈振翊的尸检法医鉴定结论为:死者陈振翊系因枪弹损伤心肺死亡;**部对陈振翊血液、尿液及被枪击时穿着的上衣等物证鉴定结论为:陈振翊的血液、尿液中均检出氯胺酮、甲基苯丙胺成分;陈振翊被枪击时枪口距其上衣入口约30CM;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陈振翊死前出现的精神症状与其吸食新型毒品“K”粉(含氯胺酮、甲基苯丙胺)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鄱阳县**局认为,****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有关规定。鄱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在陈振翊持刀正在实施暴力袭击人民**,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不法行为时,经警告无效,使用武器致其死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滥用职权罪。决定不予立案。

说白了还是国家制度,人民 专 政 嘛,公务员一直冠以公仆,从建国起干群关系就被引导成主仆来区分。

其实国外公务员就是一个职业,与老百姓没啥区别,不同的是职业要求与待遇。这案件若是搁在国外。条子行使合法程序,警告后开枪,不会造成如此社会影响。警告后开枪,程序合法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前两天还看到一传言大军阀孙传芳说的话。大意是,当官做啥子公仆,仆人最不放心,做仆人的,男仆都是偷家里女主人,女仆都是偷家里的钱。。当官就要做父母,只有自己的父母才会对子女最好。军阀的话似乎也有些道理。

[ 本帖最后由 填写 于 2008-11-5 18:28 编辑 ]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8-11-5 18:03 发表
检察机关不予立案

  检察机关还将博源百货公司二楼监控设施的硬盘进行鉴定,鉴定结论称:鄱阳县博源公司二楼的监控设施中被送检的硬盘中没有2008年2月29日的监控录像资料,也没有被删除的痕迹。

  ...
你这个结论是谁的结论?2008-11-05发表出来的信息到了你那里就有了结论了??
[url=]中国网  2008-11-05 10:29:58[/url][发表评论]

[url=] 新华报业网讯    据信息时报报道江西上饶鄱阳县**局王姓副局长下令击毙报警求助的高速路员工陈振翊一案有了最新进展,昨日,信息时报记者从上饶市**局知情人士处获悉,下令击毙报警人员的鄱阳县**局王姓副局长昨日被正式免职,纪检部门仍在调查具体案情。
  据透露,昨日,江西省召开全省**工作会议,江西省委**苏荣罕见地出席此次工作会议。在会上,省领导公开点名批评上饶市鄱阳县**局王姓副局长武断下令击毙报警人员陈振翊,指出“这是一起漠视人民群众生命的恶劣事件”。
    昨日下午,信息时报记者通过上饶市**局等有关方面获悉,下令击毙报警人员陈振翊的鄱阳县**局王姓副局长也在这天被上级部门正式宣布免除鄱阳县**局副局长等行政职务。 ( 记者 何华高)
[/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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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事情很长见识
分手  逃离的洒脱   离别  希望的超度    迷失在同归的殊途  没有开始又何谓结束

xiao ren.GIF (21.56 KB)

xiao  ren.GIF

思念如水
  你的模样慢慢发黄
  直至成为一种习惯...
原帖由 ufo 于 2008-11-5 19:06 发表
你这个结论是谁的结论?2008-11-05发表出来的信息到了你那里就有了结论了??
中国网  2008-11-05 10:29:58[发表评论]  新华报业网讯    据信息时报报道江西上饶鄱阳县**局王姓副局长下令击毙报警求助的高速路员工陈 ...
谁的结论,上边不是写着吗?

引用:凌晨5时许,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突然闯入我入住的鄱阳宾馆410房间把我**、殴打,并把我身上的银行卡、身份证、钱物等全部搜走。

突然闯入?难道是敞开房间在睡觉?

引用:妈妈,你赶紧把家中的贵重物品藏好,不要接陌生人的电话。

既然是“不明身份”的人,当事人又如何打电话要家里把贵重物品藏好?牵涉到家中贵重物品,隐瞒了什么?经济纠纷?

引用:我现在医院又见到了那几个殴打我的人,快来救我,妈妈你赶快来救救我,救我!救我!救我!

太搞笑了,在鄱阳县向远在进贤县的妈妈打电话求救,不是小孩子就是精神有问题。

引用:我儿子是和其同事一起去鄱阳喝酒的。

1.一会告诉记者是休假,一会又说去喝酒。

2.“同事”很可能是"不明身份"的人或与"不明身份"的人有关联。

引用:在案情汇报会上,**局的相关人员对公司领导提出的问题无法作出**回答。为此,总公司领导要求鄱阳县相关部门对他们单位和死者家属要有个交待,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1.奇谈?案情汇报会还要向公司领导和家属汇报?

2.这么简单的经过是提出了什么问题**局无法做出**回答?

3.总公司领导要求鄱阳县相关部门对他们单位和死者家属要有个交待....弄错了吧?是不是有点喝高了?

引用:没有杀人的痕象,只是拿着刀挥舞,没有伤害任何人的动机。

搞健身练武术也不能在商场里练吧?如果人人都拿着刀在商场里挥舞是正常吗?

引用:该店主还告诉记者,当时有个买蛋糕的顾客告诉她,听说被打死的小伙子是南昌的,家里条件蛮好,出事前有人敲诈他。
买蛋糕的顾客难道是知情人或是与死者认识?人云论。

引用:当时小伙子拿刀完全是为了保护自己。
那么加害人或威胁人又谁?如何说是在保护自己?就算防卫也要有防卫对象。

引用:一位急着逃命的小伙子从菜场二楼的过道跳到厕所的平顶上。
逃命?那么追赶的人呢?条子还未到现场吧?

引用:陈振翊是2月29日晚上和一女子入住410房间的。

这假休的。谁休假吃得空从南昌还是进贤的跑上饶又喝酒又开房间?

[ 本帖最后由 填写 于 2008-11-6 02: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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