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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的QQ空间也被网民找到并破解,空间的相册里“浙A608Z0”车占据了大部分位置,其中还有胡某在北京旅游的相片。空间的主人心情在5月8日凌晨2时49分更新为:“一片空白,闯大祸了。”也正是这一“更新”让网民们质疑,胡某在肇事后未在第一时间被刑拘,竟然还能回家上网
一个人                一个人
在路上                在路上
独自思量            不再彷徨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9-5-11 00:09 发表
富二代,怎样教育是个问題。。
最根本的是家庭教育。
想问天问大地,或者是迷信问问宿命

震惊,愤怒

今天翻开报纸也看到这则消息了,震惊,愤怒
这么搞下去要出事的。
看报道,按照交通事故处理最高处罚7年以下(撞死人也包括在内)
从轻三年以下。
这件事我要是法官就判死刑,这不是交通事故。
应该按照危害公共社会安全刑事罪批准逮捕
谁学法律的,说两句。
富二代没教好,就应该回炉,免得危害社会
原帖由 安静的夜夜夜夜 于 2009-5-11 16:23 发表
今天翻开报纸也看到这则消息了,震惊,愤怒
这么搞下去要出事的。
看报道,按照交通事故处理最高处罚7年以下(撞死人也包括在内)
从轻三年以下。

这件事我要是法官就判死刑,这不是交通事故。
应该按照危害公共 ...
按交通法,肇事后逃逸,处3年以上7年以下刑罚。该案肇事者未逃逸,只能处3年以下刑罚。对一条人命来说,仅对肇事者处三年以下的刑罚确实太轻了。

[ 本帖最后由 填写 于 2009-5-13 12:42 编辑 ]

原帖由 zyh_1012 于 2009-5-11 11:05 发表
胡某的QQ空间也被网民找到并破解,空间的相册里“浙A608Z0”车占据了大部分位置,其中还有胡某在北京旅游的相片。空间的主人心情在5月8日凌晨2时49分更新为:“一片空白,闯大祸了。”也正是这一“更新”让网民们质疑 ...
肇事者事后未逃逸,并及时通知了救护车,并无特别恶劣的情节...另外 肇事者“取保侯审”也合法,并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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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m.jpg (78.15 KB)

70m.jpg

少了自己---提醒大家,爱别人一定要先爱自己。
要不然,可能等到梦醒的时候你自己很难自拨。
楼上的图片。。。袋子虽小,却很强大
曾几何时他们说,我原是一面锣。
原帖由 锣声若响 于 2009-5-13 14:32 发表
楼上的图片。。。袋子虽小,却很强大
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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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原因需要长篇大论的分析。单从许多网友的反应看,大家对相关部门的鉴定都十分质疑,这是个ZF需要关注的大问题。
这条路只有一个方向,去向一个遥远的传说。。。
城市道路最高限速是70公里/小时,所以有70码一说。。。如果是肇事者说的情有可原,因为人总想从轻发落,但如果是**部门的意见就值得思考了。其实楼主推算的公式,**事故组的人都懂,他们有专门这样的学科来分析事故现场。谁能保证撞人的时候旁边正好有个测速器?基本上全部的车祸的车速都是靠这样的公式来推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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