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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短了,不过瘾!
Originally posted by echo at 2003-12-29 24:
等过了痴迷偶像的年龄,惊觉当年的偶像实力非凡,那就是真切的幸福了——不光肯定了歌手,更肯定了当初的眼光,多好。
看过了昨晚的演唱会
这种感觉尤为强烈
演唱会现场的年龄群一定会拉得比周杰伦开。
呵呵,我应该是喜欢的比较晚了,但我相信小哥的实力还会吸引更多的后来人的
。在我看来:“偶像”是你所模仿,并作为人生榜样的那人。
我的偶像是李小龙,而齐秦象是我的朋友兄长,没有崇拜。
齐秦不是偶像,因为没有彼此的距离。只是他唱出了我们对爱的那份憧憬,对梦想的执著,对人生的反思,对生命的感悟,对世俗的反抗。。。
爱上齐秦,是爱上我们内心的自己。

[ Last edited by simon2000 on 2004-1-4 at 19:52 ]
忧时抚琴, 欢时放歌.
希望地主多听听小哥的歌。
忧时抚琴, 欢时放歌.
太另我感动了!
就两个字‘太好了’
一个字‘顶’
深刻至极......
如果经由地主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念出来效果还要迷人...
8 错8  错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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