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张海妹 于 2008-2-13 17:52 发表
诸位楼上的兄弟,得罪了!
一,从观众的角度来说:
我觉得我们应该停止了,这件事到此为止,谣言止于智者,非谣言也应该止于智者。
我们可能是瞧着取乐了,但这对当事人会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就算这些 ... 我倒和海妹前辈有些不一样的看法
一:陈冠希和谁和多少干什么没错,错在不该拍
二:他拍谁拍什么也没错,错在应该妥善保存
三:女艺人和谁在一起没错,错在明知道人家拍自己却答应
四:他们都没错,错在是艺人是公众人物,是很多年轻人追捧的呕像
所以如果我们大众也和香港一些媒体一样对她们持同情态度的话,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纵容了她们的这些行为,艺人注重的是什么,是艺德!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不管事情的幕后是基于什么样的原因,但她(他)们毕竟做了,承认了.从人的角度可以理解,从公众人物的角度不能原谅.
我不敢想像以后的某天,我女儿喜欢的艺人若发生类似的事件,我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
前辈,说的不道的地方还请见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