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觉得,一个男人偶尔孩子气的时候,最“性感”。
一直都喜欢瘦瘦高高的男生,皮肤是棕色的,牙齿是白色的。结果却爱上一个白白胖胖的家伙,皮肤还没我黑,牙齿倒是白的。
一天,他掀起自己的衣服、露出青蛙般的身材,对我说:“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这里能看见有四块( ! )肌肉。”
我大笑:“我怎么记得这里应该有6块肌肉呀?”
他一本正经地说:“咱们得现实点儿,不能好高骛远。”
“好吧,好吧。那现在它们哪儿去了?”
“还在,还在。就是转入地下工作了。”
我拍了拍他的腰(其实应该叫中段),“吸气吸气。”
“我一直吸着呢。”他抱怨。
“你是说,这圈‘轮胎’下面潜藏着六块肌肉?”
“就是。”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
“知道。我脸皮厚。”
其实,我喜欢他像小孩子一样,耍赖、撒娇,希望得到更多的宠爱。我总觉得,一个男人偶尔孩子气的时候,最“性感”。我小的时候外号叫“猫儿”。他研究了一番《精品》的宠物版后说:“狗这种动物真是好,请求它不如命令它,因为请求会让它迷惑;猫呢,就比较讨厌,请求、命令都不行。”所以,他每次有事,都会把手放在我的下巴下面挠几下,因为,报纸上说猫喜欢这个动作。
有一次,他在工作上遇到了麻烦,变得烦躁不安,又不肯对我说。我抱住他的头,胡掳他的头发,轻拍他的背,慢慢他平静下来,闭着眼睛待在我怀里。有人说,男人感到幸福是“我要”,女人感到幸福是“他要”。当时,我确实感到一种幸福,因为他需要我,我有能力安慰他。当时,还有一个很荒诞的想法,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小妈妈,他是我的大宝宝。
第二天,他又像没事人儿一般了,我把自己的怪想法告诉他,他怪叫:“小妈妈?大宝宝?我堂堂男子汉,怎么会……”嘿,管他怎么说,我喜欢这种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