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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骨头
原帖由 出沒 于 2008-9-21 21:55 发表
有关系的话更本永不着这样,大伙都可以称兄道弟。
这才叫“人性化”
想问天问大地,或者是迷信问问宿命
这叫无原则。。

有个家乡的朋友买了一辆基本报废的车修理了一下满市跑一点问题都没有,偶尔有不认识的**拦截了一听大名也就放行了,都是内部同志,无分敌我,但出了市就不管用了。
她像是一條清澈蜿蜒的河 任性地流過我的一生  
輕輕的洗去我的深沉 靜靜地陪我度過多少黃昏
别是河南的吧。。。

用的着跪吗?地上有黄金吗?

稽查人员就这么喜欢人家跪他啊?为什么不上前扶一把?难道想过皇帝瘾啊?

现在是21世纪吗?没回到大清朝吧?
一枝红艳露凝香,
云雨巫山枉断肠。
借问汉宫谁得似?
可怜飞燕倚新妆。
哈哈。此人真倒霉。还好是从轻。
猜是他自己不愿意起来吧。

有法规就应该执行。不能因为有犯法的人没有受到处罚就将违法的行为合法化。
市民若认为公交需要发展就应该向政府反映提出议案。所谓的父母官并不是说老板姓置身事外,像没有主事能力的小孩。没有压力那可能有效率。
。。。。。我是把别人工作的工夫都用在喝咖啡上的
原帖由 elfin 于 2008-9-26 15:27 发表
哈哈。此人真倒霉。还好是从轻。
猜是他自己不愿意起来吧。

有法规就应该执行。不能因为有犯法的人没有受到处罚就将违法的行为合法化。
市民若认为公交需要发展就应该向政府反映提出议案。所谓的父母官并不是说 ...
关键是现在上到父母官下到平头百姓,没几个有法制观念的。。特别是政府行政管理上,很多操作都是行政命令大过法。。就拿上海最近搞的“行人乱穿马路抓拍示众”,出发点是好的,但这个行政命令本身就有问题,行人乱穿马路是违反了《交通安全法》,但通过拍照示众的方式来制止,不但侵犯了公民肖像权,也是对公民人格尊严的侵犯。政府或执法部门以一种违法的方式去制止违法行为,这就值得商榷了,政府或执法部门自己不尊守国家法律、没有法治观念,这个遗祸更大。

[ 本帖最后由 填写 于 2008-9-26 20:12 编辑 ]

据说深圳闯红灯的人若是一人罚一百,每天收入能上亿,听说老外素质高,见过一些也照闯不误,可能被同化了吧。
她像是一條清澈蜿蜒的河 任性地流過我的一生  
輕輕的洗去我的深沉 靜靜地陪我度過多少黃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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