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又是一场豪饮。杯盏交错,昏天黑地。
来者不拒是我的名字。酒让我醉去,酒让我躲避孤独,我喜欢。
。。。。。。
看着他们从门口飘走,消失。我知道,戏落幕了。
趁着最后一丝清醒,一把拉住身边的女孩,问:如果我死了,你会伤心吗?
她连忙说,不会的,不会的。
我笑了笑,告诉他,昨天,我梦见小黑哥了。
不醒人事。两天两夜躺在床上,强迫自己暂时告别酒精和香烟,仅仅为了我的演唱会。
我自信:我是个天才,在音乐方面至少是的。天才与庸才的不同之处在于;一百次的机会里同样有一次巨大成功,对于庸才而言,那是超水平发挥和勤奋的结果;而对于天才来讲,那次成功完全是自身真实水平的体现。天才的成功与他人无关,彻彻底底的取决于:自己愿不愿意。我是该认真一回了,save the best for last.
上海。
彩排:嗓子出其的好,好久没有如此了。乐队和和声也渐入佳境,对于他们的实力,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们都是精英。对于精英而言,用三场演唱会的时间来磨合,足够了。彩排结束时,发现嗓子有一些哑了,的确练的太猛了。
12.30.晚
后台。不断喝水,照镜子,拉衣服。
登场。当白色的纬布飘然落下,“这是我的爱情宣言。。。。。。”暗暗为自己喝彩,我知道,有戏了。
这些年来,我已经学会用两种眼神展示给身边的人。一种是孤傲,一种是柔情。孤傲的眼神是真实的,柔情的眼神是虚假的,是留给镜头的。我的天份一天天的被侵蚀,总有一天会消耗殆净。与其说我是被别人耽误的,不如说我自己在.暴殄天物。我自己也知道,却不愿改变什么,有时,也是无奈的。
当唱完大约在冬季时,不免有些留恋。眼神中又泛现许高傲,我早就知道,我才是最棒的。
回到后台,一切又将恢复平静。
脑海中忽然出现一幅画面:盛大的烟花晚会,腾空时,灿烂无比;坠落时,烟飞灰灭。寂寞如烟花。
这江湖怕的不是热闹,怕的是孤独。
现在的我,最怕孤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