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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1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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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听你的演唱会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是张学友的代表作之一,我喜欢这首歌表达的情绪,正好切合我这篇文章的主题——但这里,我要写的是齐秦。
1991年,齐秦还是一副浪子的做派:长发、吉他、紧身皮裤。1991年,十岁的我已经会轻声吟唱《狼》和《大约在冬季》了,但尚不知齐秦的名号,印象中,随后的两三年里,我是台湾男声组合小虎队的歌迷。1991年的中国大陆,人们似乎已经淡忘了两年前的政治风波,而这时,有一位老人正在中南海的书房里谋划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蓝图,然而,作为个体的齐秦和我则生活在各自的世界。那年冬天,在北京工人体育馆,齐秦感受到了北京歌迷的热情,还有让他难忘的“纸飞机”。我后来从演唱会的光盘上重温了当年的盛况,那时的齐秦,三十出头,面相很嫩。
1997年秋天,我上高一,当时听说有个叫齐秦的歌手要来北京开演唱会了,就是那个演唱《狼》和《大约在冬季》的歌手。在一家音像店,我无意发现了齐秦91年演唱会的磁带,还是个本家,觉得很亲切,于是买回家听。我立刻被他的声音打动了,那是一种特“磁”的声音,很清亮,很舒服。我爱上了其中一首《原来的我》,只是因为——好听。这年冬天,齐秦回到北京,在首体重开演唱会,37岁的他少了不羁,多了成熟的韵味,“狼”变得温顺了。我很想去听他的演唱会,但16岁的我没有初恋也没有积蓄,于是只能是想。1997年,那位老人已经去世,十五大刚刚召开,新任总理开始对过热的市场经济环境进行宏观调控。这一年,我考入一所市重点中学,开始努力维持自己“好孩子”的形象;这一年,齐秦和他的女友王祖贤正到处宣传他们伟大的爱情,媒体称赞齐秦对曾经花心的女友不离不弃,齐秦说:“小贤是我一生追逐的梦。”
也就是从1997年开始,我正式成为齐秦的歌迷,实事求是地讲,我喜欢的是歌曲本身,至于齐秦和谁在一起,要娶谁,我一点也不关心。随后的几年里,不断传出齐秦要迎娶王祖贤的消息,已经皈依佛教密宗的齐秦曾表示,要到西藏举行婚礼。但,这一切只是说说而已。
又是6年过去了,频繁往返海峡两岸的齐秦已经喝顺嘴儿了北京的二锅头,他低调宣布与王祖贤分手,理由冠冕堂皇:“我迷恋高尔夫忽略了与小贤的感情,小贤要赴加拿大留学。”我才不管那个,听说齐秦要来北京开演唱会,我果断决定买票到现场热闹一下。那是2003年的3月21号,春分,北京城里已有非典传闻,但尚未得到官方证实。我买了两张票,和我的女友一起来到首体。她说她对齐秦并不感冒,只是为了陪我,我心说我不要你喜欢齐秦,只要你陪我看看他就行。我看见他了,又老了很多,嗓子已经大不如前,听说他烟酒方面都很厉害。43岁的“老狼”干脆主动表示,自己更像“鹿”。像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集体怀旧了。他的歌迷,六、七十年代人居多,他们的青春期,受当年齐秦“叛逆”形象影响较大,他们是要在老歌中祭奠自己的青春。演唱会的效果非常好,给齐秦和音的一帮哥们配合默契,几乎完美地弥补了齐秦声音、气息的不足。返场后的最后一首歌是《大约在冬季》,全场大合唱,我也嘶吼着,我喜欢那气氛。演唱会结束后大约一个月,当时的卫生部部长和北京市市长因防范非典不力被免职,我知道,他们其实也有苦衷,但个体利益总要服从集体利益,赶上了,只有认了。补充一点我个人的背景材料,那时我上大三,那时我有女朋友,那时我觉得我们是幸福的。
又是两年多过去了(时间就是这么快,我已经由少年儿童成长为儿童眼中的叔叔了),齐秦又来了,还是冬天,2005年12月31日,首体。其时,我24岁,参加工作一年多,我的女友(还是那个)与我同时毕业,而且基本上算是同行。我决定,再次去听齐秦,尽管他多年没有新专集面世,但既然是怀旧,有老歌就足够了。齐秦的第一句开场白是这样的:“北京的哥们儿、姐们儿——大家好!”然后他开始讨好现场的观众,说北京歌迷虽然挑剔,但是最有品位的,听的出音乐的好坏,真正懂音乐。谁都知道这是逢场作戏的说辞,偏偏有观众对此表达了一点点不满和不屑,我听到一些明显的叹息声,原来,在场的观众已不是1990年代的那批观众了,正如北京已不是北京人的北京。而齐秦虽然爱喝二锅头,但他并不能分辨在座观众谁是北京人。在这个台湾人看来,生活在北京的人就是北京人了,殊不知此时的北京,已是中国最大的移民城市。
舞台的灯光比两年前有明显进步,音响也不错,唯一的问题出在齐秦身上,他的嗓子真的不行了,所有的歌都降了调,所有的歌都有和声来弥补,但观众们好象并不介意,他们是来看齐秦的,而我,更多是来听歌的。
齐秦,我又来听你的演唱会,没有惊喜,只有感叹,感叹物是人非,英雄迟暮。当《大约在冬季》响起,我知道,这个夜晚要结束了,我想我不会再来现场听你的演唱会,因为我不想破坏那些美好的印象。但演唱会带给我们一个意外,鼓手黄建福在与齐秦合唱《大约在冬季》时不慎失足坠台,当时有的现场观众还发出笑声,以为只是一次小意外。齐秦匆匆唱毕后就消失了,没有谢幕。体育馆内的照明灯亮了,滚滚人流慢慢散去。我在开车回家的路上还想,坠台的哥们可千万别有什么意外啊。但,第二天我知道,他真的就这么走了,一个昨晚还生龙活虎的健壮小伙子,没了,我心里非常憋闷。这是我关于这场演唱会最深刻的记忆。
我看网上说,一年以前,齐秦开始和一个十八岁的大陆女孩拍拖,朋友们说他“老牛吃嫩草”,他有一点得意。我知道,齐秦变了,他在音乐方面已经没有更大的追求了,他现在做的商业演出都是在吃老本,因为他老了,这是一个曾经辉煌但已经过气艺人的唯一选择吧。我知道,改变的不只是他,与我同看两次演唱会的人也变了,快得让我措手不及。跨年演唱会之后半年,齐秦仍忙着打高尔夫、商演、和年轻女孩拍拖;王祖贤只身旅居加拿大,已胖到变形,读书?多大岁数了?我重回单身,开始明白一些道理,有时失去也未必是坏事。
现在的我听很多不同风格的歌曲,很少再听齐秦了,可能是时间久了,在对他几乎每首歌都耳熟能详之后。1997-2005,属于我的“齐秦”,永远的记忆。 |
Oh,My darling,You were wongderful ton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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