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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秦〈大約在冬季〉著作權官司敗訴

本帖最后由 阿福 于 2012-5-17 17:29 编辑

    http://showbiz.chinatimes.com/showbiz/110511/112012051700028.html  
                         
  • 中國時報 2012-05-17 葉德正/新北市報導
      
       齊秦日前發現他所創作的〈大約在冬季〉、〈狼〉等27首歌曲著作權竟不屬於他,向環球唱片提告討回著作權;但法院認定,齊秦當時簽的「著作權轉讓證明書」,均是記載將「音樂著作權」轉讓給唱片公司,而非齊秦指的「錄音著作權」,判決齊秦敗訴。全案可上訴。

    齊秦指出,他在民國74至75年間創作〈大約在冬季〉、〈狼〉、〈玻璃心〉等27首歌曲,錄製成專輯後,他僅授權「錄音著作權」給老東家綜一公司,樂譜、歌詞等「音樂著作權」仍屬於自己。綜一公司多年前被寶麗金唱片收購,寶麗金又與環球唱片合併,成為現在的環球唱片。

    齊秦強調,唱片公司提出的「著作權轉讓證明書」,裡頭他的簽名與蓋章就有8種,和他的筆跡明顯不同,顯然是當時綜一公司偽造而成。

    環球唱片反駁,當時綜一公司聘請齊秦發行唱片,歌曲著作權由綜一所有,後經整併改名為環球,歌曲權利當然歸環球所有。也表示齊秦這20餘年間從未主張詞曲的權利,齊秦確實已知唱片公司擁有歌曲著作權。
早年签了不平等条约啊

又见阿福!
又见填写
刚出道啊,被他们坑了。
如果我们注定老去;有齐秦的歌来纪念我们曾经的美丽。让我们一起祝福这匹来自北方的狼吧,祝他幸福。
作为一名律师,我觉得,不靠谱的事情,只能用不靠谱的思维去实现。
又见海滨!
当年综一所谓的买版权只是演唱录音发行版权,不然小哥这二十多年来唱自己的歌不是要被收版税?既然没被收版税,证明环球并没有小歌词曲版权!

齐秦这么多年一直唱那些歌曲,在滚石的时候自己翻唱自己的歌出了《柔情主义》、上华《黄金十年》、《九七狼黄金自选辑》,如果著作版权属于宝丽金,他们当年怎么不告齐秦?明显是作贼心虚的表现!

小哥可以用这些理由再次上诉!!
[img][/img]小哥帮我签了三十多张CD!!真爽!!太高兴了!!!
呵呵,王老吉和加多宝。。。差不多的性质。。
怎么搞成这样啊?
为了传说中美丽的草原,为了梦中的橄榄树,为了心间那一面湖水,我选择了一路飞奔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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