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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后.............啊......呀...........(摔了一根头............ )
原帖由 张海妹 于 2007-11-16 13:47 发表
靠,最讨厌胡编乱改了!

有4000万都可以重新创作一个新的剧本了,何必挂羊头卖狗肉!

比如港版电影《东邪西毒》,还不如重新写个本儿呢。


不明白这些人怎么想的,"""也不明白某些艺术家的创造力怎么就这么低?"""""""""
是太高了! (物极必反...........)

[ 本帖最后由 阚星明 于 2007-11-16 23:32 编辑 ]
原帖由 吕晨 于 2007-11-17 03:49 发表


问一下,阿姨多大岁数了,(体育老师,哪个学校的)
50岁,宾县体委的大跑道速滑教练。
对,是一次补齐,但是也要比一文钱也得不到强!
我要的并不一定是钱,要的也可以是那些贪官污吏的刑期!
无论得到这两种中的哪一样,我都认可!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7-11-18 01:44 发表


呵呵。。你只是上访又没诉讼,怎么可能有刑期呢?

说实话,个人观点。。就上访的结果,能得到补齐就算不错了。。只有进入法律诉讼程序,政府才会有补齐之外的赔偿。。至于官员判刑,也是需要诉讼来解决。
你说错了,现在的"网络信访"和"诉讼"效果是一样的.因为现在的网上信访只是在刚开始的时候是在网上,等到调查开始,就不是在网上了,而是需要当事人出面的.而且,如果被调查人有违法行为.直接进入诉讼程序,不再把事件当作"上访"而是当作"诉讼"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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