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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酒心妹妹 于 2009-2-23 20:42 发表
2月12日深夜,“新星”号货船在未经俄边防部门下达离境许可的情况下驶离港口,2月13日凌晨,俄边防人员采取了“一切措施”要求货船返航,然而货船无视俄边防部门的命令继续前行。上午10点10分,俄罗斯一艘边防巡逻艇,在离“新星”号500米处向货船开火警告,但船长继续前行,船员对此也没有任何反应。10点51分,俄罗斯边防巡逻艇又“**”向货船首部和尾部开火,中国货轮依旧没有停止而是继续前行。下午17点,俄罗斯边防巡逻艇“**”向中方货轮的驾驶舱开火,最终货轮停止了前进。
俄罗斯新闻网2月18日援引俄《海参崴每日新闻》网络版报道称,俄军共开火515次。俄罗斯海参崴地方检察官塞伦特索夫对国际文传电讯社记者披露,“俄边防军曾通过无线电、闪光信号、旗语以及开警告等方式,多次向“新星”号船长要求其停船,但遭到拒绝”,“因此俄联邦安全局向俄边防军命令开火,只有这样才能使‘新星’号停船”。 俄罗斯边防部门发言人亦表示,“新星”号吨位很大,根本没有将俄罗斯巡逻艇放在眼里,开火是我们“职责之内的事”。
俄罗斯网上流传的一段3分钟的视频清晰记录了俄方开火的情景。视频拍摄于俄罗斯边防巡逻艇上,“新星”号在画面正前方不远处。背景声中,巡逻艇上先是有人以俄语小声说:“射击吗?”接着,有**声回应说:“当然要射击了!”一颗闪亮的信号弹随后向“新星”号射去,并听到“啪啪”的射击声。“终于打中了!”巡逻艇上有人说。接着,“新星”号离镜头越来越远,并慢慢倾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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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只要看红字标注就一目了然。

个人感觉,还是国民素质不行。国内遇军警检查,您耍横,那是在咱国内,咱社会主义国家,军警是为人民服务,您是服务的对象,您耍横不配合,军警对你也不太有辙。国外您就不行,資本主义国家军警是国家暴力机关,不吃你耍横这套,警告到了,您要无条件配合,若有违抗,立马武力打击,这是法律允许的范围。

相似的例子,去年北京一主持人在捷克,被捷克条子抓了。还有若干年前一中国旅客在美国,被美国条子K,都是近似的原因,打国际官司都打不赢。。人家法律规定,条子认为在制止犯罪时,有警告后,当事人若不配合,可以束之武力,甚至击毙。

[ 本帖最后由 填写 于 2009-2-23 21:10 编辑 ]

原帖由 出沒 于 2009-2-24 09:34 发表
啥叫素質不行啊,占世界上五分之一的十多億人統統素質都不行?退一萬步說素質不行也是現行教育制度教育出來的惡果,主席說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上梁不正下梁歪。
根本的逻辑错了,教育与素质没有直接关系,尤其是道德品行。古代孟母三迁,那是环境教育,与教育制度无关。

[ 本帖最后由 填写 于 2009-2-24 12:23 编辑 ]

其实这个事件,我们可以反过来考虑,若有一艘俄罗斯船未经中国边防部门下达离境许可的情况下驶离港口,且多次警告无效,中国边防部门能不能以武力来制止该船的行为?从法律角度看,必须武力制止。

相似的情况前面也有说到北京主持人在捷克被捕,若干年前一旅客在美国被K。无非就是国民素质差,对国家暴力机关在行使权力时所下达的命令、等等等了,不当一回事,在国内养成习惯了,出了国就不行,老外不买你这无法无天的账。

原帖由 萤火虫 于 2009-2-24 17:12 发表
如果没有获得海关或边防的离境许可,的确属于违反该国法律了,不过是否属实不确定。只是感觉上俄边防的做法太过份了,当然也不是第一遭了,有以前击落韩国飞机的先例。

这事又提醒我们自己,和**子不会成为朋友的 ...
是否过份,这就是中国人的考虑方式,国人遇到这方面问題总是会想到“过不过份”。

若真是法治国家处理事件时,首先考虑的不是过不过份,法治国家首先考虑的是合不合文本规范,逃船事件上,使用武力合不合规章制度?文本上有的,规章制度上有的,没有二话可批评。

说白了“新星”号事件,是法盲在法律面前栽了跟头,就个人看外交部的**于国际法规上也是苍白无力的。

最后想说,我是一个民族主义者,但我不是一个极端民族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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