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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就目前的农材基层干部的产生,完全是自荐差额选举产生,而国家中高级干部选拔采取的是(选举、任命、竞聘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其实这就反应了国家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民 主集中制”,其含义是**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相结合。基层村干部的产生体现的就是**基础上的集中。好了,解释完这个,应该有明白了,村主任这官位的来路,应该没啥大问题,是召开村民大会一票一票投的,当场唱票,验票,老百姓自己认可的。

我们再来看,涉案人员的“工作作风”,这是让村里人苟病,最终产生血案的一个因素。当上村主任后,有了一定权力,就产生了“工作作风”问题 ,既反映了人的素质,又反映了监督机制的欠缺。

再谈案件的性质,有点黑 社 会团伙性质。受害人与嫌疑人有聘用“合同”的“有力证据”,合同内容有**性质,因为这个证据,受害人举报(其它人也有举报),嫌疑人打击报复,首选亲戚作为报复对象。

最后个人观点,基本上是这样。。
刑事案件。组织黑 社 会罪;打击报复举报人,指使他人故意伤害罪;从重,可附带民事赔偿。

[ 本帖最后由 填写 于 2008-11-10 20: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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