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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主有牌照的不杀。

原帖由 ~~windflower~~ 于 2008-5-27 15:15 发表


大多是田园犬,
其实见狗就注射一针疫苗,比杀狗省力多了,
还能留这些生命一条活路,
至少让它们自生自灭也比人为地 屠 杀 少点血腥。
问题的关键不在这个,关键是还有很多遗体未全挖出,这野狗到处刨,路上叼一人骨头带肉到处晃悠。。。。。。

先保障人 权后保障狗权,介我个人观点。。

[ 本帖最后由 填写 于 2008-5-27 18:41 编辑 ]

原帖由 zyh_1012 于 2008-5-27 18:54 发表
我想,也不太难解决
见到就抓(但不能杀)
隔离起来事后在处理,

或许会出现小的问题,
比如,吃喝的问题(人的吃喝都困难),地方安置问题(人住的都难)。
人道的处理此事,这些都不是问题了。
呵呵。。那这資金如何解决?从赈灾款里扣??

原帖由 夢★ェㄏ保╃洁 于 2008-5-27 23:56 发表
灾区现实条件的问题啊。。。。。。。看了那些贴子,越看越生气 很多不知道真爱狗还是假爱狗的人,说的话整得跟轮子似的。。。。。什么恶毒的话都说。。。无语啊, 怎么是这样的呢,有点儿象那发视频的辽宁 ...
那王老太不认领两狗不知属不属实。。两狗救过她的命啊,王老太一家不认领,那两狗八成是保不住了。人对狗是有亏欠的。。但局势如此,不捕杀有牌及有人认领的,奏我个人看,政策上已经是很宽松了。。

原帖由 张海妹 于 2008-5-29 11:19 发表
狗和大熊猫,同样是动物,待遇上的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您有见成批流浪大熊猫在灾区跑吗?

原帖由 ~~windflower~~ 于 2008-5-29 12:34 发表

因为一个被称为“国宝”,一个被称为“畜生”,当然还分家养和野生的。

中国也没有小动物保 护 法
即便有动物保**,当种群数量超过一定可控范围与数量时,猎杀也是必然的。

原帖由 jovizheng 于 2008-5-29 12:50 发表
由此也可见,万物众生存在的价值都是为人服务的;
人杀人是合理的,有万般理由、借口、依据。
动物杀人、间接伤害人就不行了。
需要你了,为我服务、让我开心;
不需要你了,死去吧。
这就是人的逻辑。
想起鲁 ...
也不尽然...野生动物伤人或猎杀人,致人死亡。立法上虽没有国家赔偿,但地区性自定的法规有赔偿。你奏看<野生动物保**>吧 ,人伤及立法保护的野生动物,人要负法律责任,立法保护的野生动物若伤及人,奏不用负法律责任。。奏这个事态看,人不如动物。。

[ 本帖最后由 填写 于 2008-5-29 13:10 编辑 ]

原帖由 ~~windflower~~ 于 2008-5-29 14:11 发表



就如西湖边的野猪?
消息真灵通  

杭州的野猪种群数量已经过盛,野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估计杭州市政府会出台统一捕杀方案。

捕杀数量减少,剩下的野猪,其食物链更充裕。

总不能让全中国境内都成野猪繁殖基地吧。。

原帖由 jovizheng 于 2008-5-29 21:03 发表
野猪招谁惹谁了?地盘又是谁的?野猪多少又得由人来控制?人是上帝?
野猪只不过生儿育女混口草吃罢了。
人类能繁衍至今,无非是与天斗,与地斗。远古的荒蛮时代,先民更是要与猛禽野兽斗。被驯服的,便成家禽家兽,未驯服的自是野禽野兽。人类的发展史,正如浪云所言及的,奏是进化论的实践。

当然人可以慈悲,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佛祖割肉饲鹰的勇气。但即便是慈悲的佛家,也有它的虚伪性存在,比如佛家说的不杀生,主张吃素。可动物有生命,植物何常没有生命?

人是不是上帝,额不知道。额只知道圣经里有记载,耶和华自诩:“以我为始,以我为终。除我之外,无神灵存在” 。

原帖由 jovizheng 于 2008-5-29 22:18 发表

别说,还真希望全国都成为野猪繁殖基地,现在家养猪紧着养全国猪肉还不够吃,多贵啊~~~野猪肉不太好吃,但也是肉啊,而且比家猪贵,能拉动GDP~~~
前年深圳家庭暑期接待了一批山区的孩子,家长好心准备了一桌好菜, ...
呵呵。。说白了还是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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