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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很好吃

介比火鸡好吃。。。

原帖由 绝代双娇 于 2007-11-30 14:35 发表

犯罪
一起吃就木有犯罪感了。。

腿归你,翅膀归我。。

原帖由 阚星明 于 2007-12-6 04:22 发表
不光是“填写”,还得“填肚子”啊.........
见者有份,鸟屁股归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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