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吕晨 于 2008-6-27 10:02 发表
[转贴]保护学生列入中国教师规范
(联合早报网讯)中国教育部重新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首次列入「保护学生安全」这一项。外界认为这与四川大地震时不顾学生自行逃命的都江郾市老师范美忠「范跑跑」 ... 我并不反对这项规定,但我反对“仅仅”这样规定。
诚如我以前提出过的,当我们振振有词、上窜下跳时,可曾问过:我们的教育部门包括师范院校,究竟为教师们和准教师们“能够”保护学生和保护自己,提供过什么像样的培训?----据我所历所知,别说救生技能,就连日常的上课技能、表达技能,我们的师范院校都没有。
同时,我们的教育部门与社会,又为那些神圣的人群提供过多少像样的物质保障与荣誉保障?----譬如这次当事人始终没有教师资质,真是他本人的羞耻吗?
如果过去没有,现在没有,未来的“配套”甚至“前提”中,都没打算有并实施有,那么这样的所谓职责规定,就是徒劳的,而且是反人性的。
因为,它只是在催促更多的人死,却没有办法实现更多人的生。
还是那句话,忽视能力、超越能力的所谓道德要求,是虚伪的,和残忍的。
教师,在中国,至少建国以来,从来就不是受到重视与尊重的行业。
连小平都承认:建国最大的失误,是教育。
于是,这个岗位,难以吸收和留住真正的社会精英。
而那些“安于”教师岗位的,很多又是怎样的素质呢?不言而喻。
这都是谁的错?
我只知道,这远不是对一名教师的个人品德进行口诛笔伐和岗位设定能有所缓解的。
甚至会进一步恶化。
因为,我们可以设想:从此批斗与规定之后,是会有更多的精英投身于教育事业,还是相反?
如果是,当然很好,可如此的逻辑何在?我们不能假定要去做教师的都是黄继光。
如果不幸相反,这一切会是道德的吗?会是有效的吗?
以上是一名曾经的人民教师的思索与呼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