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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为什么甲不能直接找丁签字?

为什么甲不能直接找丁签字?
这个答案很简单,
甲必须经过乙,再经过丙,才可以给丁,这是手续啊!
乙和丙没有签字,丁怎么可以签字呢?
很符合逻辑思维嘛!
但,有些事情,乙和丙的签字,是没有必要的,
如果可以省略一些程序,事情会办得更快,更顺利!

插播:
相声“多层饭店”
马季先生曾与唐杰忠老师说过一个段子,名叫“多层饭店”。相声的大概内容是:马老师先生外出演出,下榻一家饭店,由于入住手续烦琐,往来于各个部门之间,费了一番工夫才办好入住手续,又为吃饭的问题逐级上报,演出完毕临走时才把一碗面条批下来的幽默小段。用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办事人员懒散,官僚的种种丑态刻画的淋漓尽致,在笑声过后发人深省。


想想看吧!是哪些事情?
经历很多事情就会有感悟!
这种制度,是不是可以调整一下?
有些事情是可以简单化的,为什么就不可以?
原帖由 出沒 于 2008-12-4 16:10 发表
简化了别人说不定就会忽略你手中的权力,所以万万不能简化,还要更变本加厉。
哈哈!这就是我想引出来的一句话!没错的!简化了!他干什么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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