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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免职
分手  逃离的洒脱   离别  希望的超度    迷失在同归的殊途  没有开始又何谓结束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8-11-4 18:03 发表


留意,免职是因为其言论,并不是因为其行为。

其行为法院还未介定。
为这个丢官不值得哦
分手  逃离的洒脱   离别  希望的超度    迷失在同归的殊途  没有开始又何谓结束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8-11-5 12:52 发表
关于这个,再说一些。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 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客体要件: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客观要件:猥亵的手段如抠摸 ...
暴力谋杀,未遂?
分手  逃离的洒脱   离别  希望的超度    迷失在同归的殊途  没有开始又何谓结束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8-11-5 18:09 发表


有预谋的才能称之为“谋杀”啊。
查查有麽动机
据说按治安条例处置
分手  逃离的洒脱   离别  希望的超度    迷失在同归的殊途  没有开始又何谓结束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8-11-6 12:36 发表



“猥亵罪”分“猥亵儿童“与“猥亵妇女”,划分是以14周岁为介定。这个案子,条子已经有结论了,猥亵罪不成立,与我最初的判断一样。
看来填老师也是条子
分手  逃离的洒脱   离别  希望的超度    迷失在同归的殊途  没有开始又何谓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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