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禁止涉及遗传资源的人体物质随意出境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日电(记者曾利明)记者今天从国家卫生部获悉:为有效保护国家人类资源和公共卫生安全,防止资源流失和有害物品传入,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已联合发出通知,不准涉及遗传资源的人体物质随意出境。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医用微生物、人体物质、科研用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管理;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人体物质出境,须按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到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准出境证明;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医用特殊物品出境和医用特殊物品的入境,须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准出入境证明。
通知说,任何单位或个人携带、邮寄、运输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含港、澳、台地区),须持准出入境证明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办《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检验检疫机构凭审批单受理报检,经检验检疫后,发给《出入境货物通关单》。
办理人道主义救助、捐赠或疾病诊断用的单个或几个医用特殊物品(如骨髓、脐带血、角膜、血液、尿样等)的准出入境证明,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内和国外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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