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超级歌迷灌水区版规------意见征求和部分黑榜

    承蒙CipherCoast老大的抬举,小匪我也成为灌水区的版主之一了。很惭愧在论坛的日子,没有做出什么贡献,相反却以“刻薄”和“较真”给不少朋友留下负面的印象。虽然名不正、言不顺,但既然在其位,也要发挥点能量的。


    灌水区一直是论坛的热点,截至07年的861237,灌水区共有主题4386个,回复帖子65639封,居各版块之首。因此,个人觉得很荣幸能成为其中之一的版主,并为大家服务。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论坛也应该如此。别的版块都有了相应的规定,我想在这里,也说说我的看法,还望广大齐迷集思广益,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不论什么样的建议和意见,都希望朋友们能跟贴,说说您的看法。


一、发贴和翻旧贴
二、删贴和封号
三、关于帖子争议
四、马甲的问题
五、奖励原则


一、发贴和翻旧贴
1.
本版块发贴无根本性要求。不论是和小哥有关,还是无关,都可以畅所欲言:大至国家大事、世界风云,小至柴米油盐,都可以成为主题。
2.
齐迷们有需要,可以发广告贴。
3.
色情和政治敏感问题,请不要发贴。尤其是十七大召开在即,网络舆论监管较严。
4.
翻旧贴,本版块欢迎。某些过时新闻或者意义不大的,最好不再跟贴。
5.
如果翻旧贴,不会删除帖子,更不会封号。




二、删贴和封号
1.
凡注册在48小时内,大量发广告贴的,一律删除并封号,不再通知作者。
2.
本版块兼容并蓄,不会轻易删贴和封号,对于争议较大的,先锁定主题。
3.
争论贴不会删除,允许百家争鸣。但是脏话贴和人身攻击贴,一律删除。
4.
凡小哥正面的主题,绝对不会删除。其他评论,只要观点客观,言之有据,不会删除。
5.
除第一条,其他情况删贴,会先和作者讨论修改;此路不通,再删贴,并告知作者。
6.
设立“黑榜”,凡被删除的帖子,在此说明原因,请齐迷监督。




三、关于帖子争议
1.“龙生九子,九子不同”,不能要求每位朋友都观点一致,因此保留争议贴。
2.凡人身攻击、脏话辱骂、挖苦讽刺的帖子,会先与作者沟通,再作处理。




四、马甲的问题
1.第二个用户名,俗称马甲。因个人爱好,或者其他原因使用马甲,本版块不“封杀”。
2.请勿使用马甲攻击其他朋友,否则删贴、封号。




五、奖励原则
1.对原创的精品贴,予以嘉奖,分为物质和精神两部分:
2.设置为“精品”,并置顶;
3.本人齐币不多,只能给作者“威望值”。



    以上就是小匪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各位朋友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还望不吝赐教。


    小匪一不是官迷,二不是喜好逛论坛,因为这里是齐秦的论坛,是齐迷的俱乐部,因此才会与各位结缘。每个论坛都应该有自己的灵魂和精神,而我觉得这里最大的感觉就是“温暖”------- “家”的感觉。小匪此次“上任”,没有经过大家的意见,有些“名不正”,似乎有“讨官”之嫌。


    其实我和大家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希望论坛越来越好,越来越繁荣;不论是新朋还是故交,都踊跃发言,一起分享齐秦和秦歌带给我们的滋味,一起痛快地灌水。


    如果小匪有不对之处,还请大家指教。大家要是有固定的时间上网,并且对俱乐部尤其是“灌水区”比较关心,也请和我联系,我会主动辞职,让更多的朋友有机会来参与论坛的管理。
谢谢大家。

[ 本帖最后由 匪夷所爱 于 2007-8-18 17:59 编辑 ]
呵呵,楼上各位朋友对不住了,下午一直在开会,现在“课间休息”。
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
蓝珏儿说得对,不管是“红脸”“黑脸”大家高兴就好。
原帖由 韭菜合子 于 2007-8-6 19:57 发表
我个人认为要把这个版块的精华文章的网址简单分类然后罗列到一个帖子里,这样大家需要甚么就可以一目了然,当然,这是个庞大的工作,大家都可以帮忙
嗯,韭菜合子的提议非常好,我也是这样想的。
在还没有整理出来的时候,大家只能在论坛的首页,里面有个“精华区”,里面是整个论坛的精华帖子。
马上要到啤酒的淡季了,要到外地出差,所以有些小忙,恐怕连周末都没有时间了。
只能到月底了,希望各位筒子发现小匪有哪些疏忽和不妥之处,跟贴指正,
小匪在此谢过。
在外地出差,抽空拿手机上来看看。


大家都没更好的意见吗??
cicpa2356,请不要再发关于鬼怪迷信,麻将赌博,道听途说之类的消息.
本来设置黑榜,时间仓促,在这个帖子里暂且警告一次.
leiluogege,再发广告,封ID.
露西,再发广告,封ID.
yang2008,再发广告,封ID.
konbzy,再发广告,封ID.
bingmei17,再发广告,封ID.
hh2807,再发广告,封ID.
qiuyue123,再发广告,封ID.

[ 本帖最后由 匪夷所爱 于 2007-8-18 17:41 编辑 ]
lihaoyi,请修复这个帖子,否则删除.
http://www.chyichin.net/newbbs/v ... &extra=page%3D7
用心守候,以后转贴,请注明来源.
论坛好像没有这个规定,而且此举有违灌水主题,不知你所说的,是否是针对广告贴?
原帖由 luluf 于 2007-8-24 23:06 发表

呵呵,你厉害~
呵呵,你也不差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