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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喜欢”才是硬道理! [打印本页]

作者: 狼图腾    时间: 2005-5-21 19:44     标题: “喜欢”才是硬道理!

喜欢哪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都因为小哥的音乐感受到心灵的烫贴。国共都已经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开始合作了,更何况我们并没有对一个中国的不同表述的分歧呢!

个人偏好:《边界》《狼》《丝路》(我不是小毛孩,虽然我喜欢《丝路》

各位平安!
作者: lijie-1945    时间: 2005-5-22 12:20

走自己的路。。。。。。。
作者: 原来的我2000    时间: 2005-5-22 15:56

偏见!!!!

喜欢《丝路》就是小毛孩???

楼主看不起新齐迷就明说

听齐秦时间长就可以倚老傲物??

鄙视!!

看不起新齐迷的人!!
作者: dearyingying    时间: 2005-5-22 16:53

Originally posted by 原来的我2000 at 2005-5-22 15:56:
偏见!!!!

喜欢《丝路》就是小毛孩???

楼主看不起新齐迷就明说

听齐秦时间长就可以倚老傲物??

鄙视!!

看不起新齐迷的人!!
。。。你最近火气有够大的。。。

不过,楼主大人您那句话实在让人觉得奇怪,难道喜欢丝路的就是小毛孩??
作者: sglr317    时间: 2005-5-22 22:53

这个也要争?呵呵,我还巴不得谁让我成为小毛孩捏~
作者: 狼图腾    时间: 2005-5-24 09:29     标题: 声明!声明!

各位"新朋老友":
我发誓没有不尊重各位"新朋"的意思,我也不过是在回复"darhoo "4月16号发表的<谈谈大家最爱的齐哥的专集!  >的帖子时,发现有人这样给"齐迷"分类而抗议的.

喜欢齐秦的人怎么可以没有对于所有生命的深切尊重与关怀呢?

谢谢各位!
作者: 填写    时间: 2008-11-30 19:06

唱片卖得动才是硬道理。。可往往好专辑都是卖不动的。。矛盾啊。。
作者: 出沒    时间: 2008-11-30 20:11

有侧重的喜欢也并没有错的。
作者: 白猫    时间: 2008-11-30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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