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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100佳”榜单的缺憾

“后100佳”榜单最大的缺憾,是时间的积淀不够。1993年到2005年,堪称华语流行音乐最纷乱的12年,也是最没有方向感的12年,用马世芳的话来说,“在这个‘歌曲泛滥、专辑贬值’的时代,这样一本指南,会不会变成‘专辑时代’回光返照的最后纪念?”这样的一个时代,本身就有太多疑问,还没有来得及解答,加上回望的间隔着实太短,时间的浪涛还没有对花花世界的五色浮华进行充分的淘洗和沉淀,时尚的力量还很大。有时候,因为时尚,加重了我们对某些事物的关注度;又有时候,同样因为时尚,我们反而会刻意回避一些风云人物,以为他(她)就是流俗的。这都干扰了我们的眼光。
以我的心得,我觉得,这些“百佳”是可疑的:伍佰、陶喆、王菲、陈绮贞、杨乃文、五月天、范晓萱、周杰伦(入选作品过多);陈建年、张惠妹、乱弹、自然卷、糯米团、陈奕迅(入选一张足矣);王力宏《公转自转》、梁静茹《勇气》、《周蕙精选》(以上所选或非本人最佳,或该艺人所有专辑都不够分量);而这些“非百佳”是可惜的:南方二重唱《相知相守》、齐秦《无情的雨无情的你》、齐秦《暗淡的月》、狗毛《冲动》、《黄韵玲的黄韵玲》、熊天平《火柴天堂》、《七月一日生》(夏潮合辑)、陈永淘《阿淘的歌/离开台湾八百米》、哈狗帮《九局下半》、许哲珮《气球》、陈冠茜《欲言又止》、Lisa《More Lisa…》、78bpm《红月亮》、信乐团《天高地厚》、王城《多美丽呀》,它们或者没有进入决选,或者压根儿就没进入评审团的视野。
100+100<200

《台湾流行音乐200最佳专辑》是两次工程。前一百张,1994年结束,结集而成《台湾流行音乐百张最佳专辑》并在当年出版。时至2005年,当初一手催生此项工程的陶晓清与马世芳,以及长期进行“年度专辑/单曲”评选的中华音乐人交流协会,共同有了将此项工程继续向下延伸的想法,由此再开选坛,选出1993年2月之后的新一百张,合而成为“台湾流行音乐200最佳专辑”。
两次工程,分段评选,导致这30年的时光被人为地隔成两截。这样的评选,和一次性地评出1975.9~2005.12月的结果是不同的。由于无法贯通整个30年,缺乏了通观、通览、通识、整体统筹,而导致了前后两个时段比例的不当,部分艺人入选数量比例不当,部分艺人入选作品准头失准,部分有代表性的艺人失去了出头的机会。这些整体缺陷,几乎是所有加层建筑的必然结果。
整体缺陷不止于此,通观《台湾流行音乐200最佳专辑》这部浩大工程,还有以下弊症,且让我不避冒犯地一一指出:
一、 专辑评介呈速生态,轻浅,过于感性,易碎。
除翁嘉铭、马世芳、马欣等人之外,部分评介呈现出令人不堪的良莠不齐姿态。缺少纵览历史的通识眼光,缺少贯通新旧中西的通透乐识,缺少勾画整部专辑灵魂的点睛之笔,缺少对专辑个案的乐史坐标、人文价值、时代位置的有力揭示。部分评介仍然在就专辑说专辑,就歌曲说歌曲,甚至沦为产品说明式的、新碟速递式的简单吹捧。尤其是“后一百”,这个问题极为突出,认识浮浅,观点幼稚,甚至连文字上的语病都没有熨平。
二、对30年经典风格的代表性不够。
前后两次评审虽然标准略有不同,但总体上前后一致。叶云平在阐述“后100佳”的标准时确定了关键的两条:EP、合辑、精选辑不列入评选范围;评审标准关注五个指标:整张专辑表现(非依单曲成就)/制作,原创性,词,曲,演唱。其中,对合辑等的排除是新增的,其余并无异样。1993年第一次评选百佳时,吴清圣阐述原则,提示和强调了这几个方面:不评鉴演奏曲;“原创性”指整张专辑是否能突破既有格局,而展现出新鲜的、不同的风格;“词”指歌词的水准而言;“曲”包括旋律、编曲和演奏的水准;“演唱”指歌手在声腔方面的诠释与表现。
这是非常简洁而又一举抓住关键的了不起的规则。若我来制定规则,结局很可能会跟它一模一样。但如前文所说,评选这项工程,一旦运作起来便会部分表现出机器的属性。标准之下,必有冤魂。我是通览这200张最终结果时才发现:由于它在词、曲、唱之首单列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创性,原创性单独评分,一起计入总值,结果它导致了以下有趣现象:
1、 榜单之最佳并非歌手之最佳。
从专辑的完善程度而言,最有分量、最完美、最优秀的专辑,往往并不是一位歌手的第一张,或新风格乍现的首张,或最知名的某张名作。但这次评选,全部导致了与此相反的结果。
从导购的意义而言,消费者总希望能按图索骥购买到歌手的最佳代表作,但按这个200最佳目录,希望注定落空。此榜单昭示的是一种历史价值,标示的是一种近似于历史重大事件的编年史成果。在这个规则下,突破最重要,第一张/突破之作/盛名之作一定会入选为最佳专辑。而在我看来,实际情形是,第二或第N张/续作/无名之作,其整体制作水准达到最佳的例子反倒更多。
比如罗大佑,第一个阶段的最佳之作绝对是《未来的主人翁》,而非**作《之乎者也》。如果我们是想了解历史,当然首选《之乎者也》;但如果我们是想欣赏、收藏一张罗大佑的最佳唱片,当然是选《未来的主人翁》;甚至,选他更后期的《恋曲2000》,在我看来也甚为靠谱,这才是他集大成的、真正登峰造极的巅峰之作。
以这种观点看,以下歌手的最佳,或许应该调换为这个目录(括弧内是200最佳专辑的入选作品,或排位相对靠前的作品):
陈淑桦《明天还爱我吗》(《跟你说听你说》)、赵传《四》(《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陈升《我喜欢私奔和我自己》(《拥挤的乐园》)、费玉清《情深往事/直到永远》(《变色的长城》)、黄舒骏《雁渡寒潭》(《马不停蹄的忧伤》)、黄莺莺《雪在烧》(《只有分离》)、文章《单身汉/望天》(《365里路》)、伍思凯《等着你,爱着你》(《爱要怎么说》)、郑智化《单身逃亡》或《堕落天使》(《老幺的故事》)、张惠妹《Bad Boy》(《姊妹》)、王力宏《唯一》(《公转自转》)、王菲《寓言》(《只爱陌生人》)、陈珊妮《后来 我们都哭了》(《完美的呻吟》)。
而一些歌手的早期突破作品,今天看来,已经可以弃选不用。他们早期那一点点光芒,属贫瘠年代发出,当时听来珍贵,但后来更完美更醇厚的同类作品完全掩去了其早期光亮,现在再听,难免幼稚粗糙失望之感。以前一百为例(后一百中需要剔除的太多了),这些可以弃选的作品有:蔡琴《出塞曲》、薛岳《摇滚舞台》(应匀给李亚明的某一张,比如《鸟与树》或《存在》)、张清芳《**过后》、周华健《心的方向》。
2、 对经典人声和艺术多样化的代表性不够。
强调原创性,可能会低估那些没什么突破性但有着巨大感染力量的专辑;可能会重视历史意义,而低估那些不在历史的主要脉络上却风采自现的专辑;可能会重视人文价值,而低估那些没什么精神内涵却有丰富音乐性和深厚情感的专辑;还有,专业评选会自觉不自觉地贬抑那些在商业上过于成功的明星,这是历史奇妙的摆荡现象和平衡术。
不管出于哪一种原因,反正这样的结果出现了:
——那些魅力之嗓、特异之嗓、风格之嗓、实力之嗓或者被踢出局,或者所占席位过少;加上前文述及的“前民歌历史”被忽视、民歌唱将纷纷落马两个事实,导致现在这个榜单无法全面反映30年台湾人声的代表性。硕果仅存的魅力之嗓,或者属于校园/原住民系列,或者是兼有人文性、音乐突破意义的对象。张镐哲、姜育恒、曲祐良、高明骏、东方快车、杨庆煌、信乐团、殷正洋这些异嗓的缺席是不可思议的;唱作俱佳的歌唱奇才明显被低估,齐秦、童安格、伍思凯、陈淑桦仅有1张,周华健只有2张作品入围的事实,明显与其优秀专辑众多的事实不成比例。
——那些在商业上得志的,这一回统统都不得志。费翔、张信哲、巫启贤、张宇、孟庭苇、黄品源、许茹芸、柯以敏、刘若英、任贤齐、动力火车、赵咏华、万芳、徐若瑄、无印良品、阿牛、游鸿明、黄立行等,可能也是某一类创作/演唱风格的代表者,这一回却被剃了光头。这导致了一个结果,最佳专辑200张对这30年台湾流行音乐的代表性是不够的。虽然,以上诸位并非绝对有资格入选,但比之那些远非重大的人物,竟占据了那么多完全不具代表性的席位,这样的结果有必要改写。
三、 对制作人的个人音乐探索彰显不够。
可能是因为“不评鉴演奏曲”这一规则,导致这个榜单对幕后制作人在纯粹音乐上的探索重视程度不够。实际上,这是流行音乐中非常有趣的一个领域,曾出现不少风格极为独特的概念制作,不属于人文意义的概念,而纯然是音乐上的整体概念,精彩,但往往不被大众所识。
存在着两类制作人。一类制作人本身就是卓越的歌手,他们的个人作品甚至会比他们为明星制作的专辑更受关注,另一类制作人主要是专业制作人身份,更偏重音乐、幕后的角色,其个人作品没有多少历史或人文意义,偶尔出片,似乎是玩票性质,游离于流行音乐和人文浪潮的边缘地带。但也正因为此,这些作品比他们为专业歌手制作的专辑要放得开,更具有音乐上的私人探索意味,有时候,它会大踏步地脱离流行工业的标准产品模式,向着音乐探索的异地飞驰而去。这时的作品,属于流行音乐专辑中的异品。
“200佳”涉及到的这类作品,有李寿全《8又二分之一》、小虫《葬心》、陈扬《桂花巷》、黄韵玲《平凡》、李欣芸《国际漫游》,它们或因作品中有一二人声而幸存,或因制作人本人歌唱力量的足够强大而与歌手唱片傲然同列。但是有更多的奇品、异品终未入眼,比如我零星知道的:滚石《新乐园》、陈扬《盆地边缘》、李泰祥《错误》、陈世兴《空/山/灵/雨》、詹宏达等《台北 春天 新故乡》、《张四十三与他的三姑六婆》、陈美威+李士先《二元一次:走钢索的人》、《鲍比达的新音乐》、涂惠元《躲在音乐背后的人》、黄韵玲《心动》、侯孝贤《太阳》、Ray《R.A.Y》、《一个李骥》。
而纽大可的专辑,既属专辑典范,又属人声典范。他真是一个韵味十足的人,即便作为歌手,也属于大歌手。
还有吴金黛《我的海洋》这样的作品,还有像吴金黛那样纯音乐的、民族音乐的一大堆风潮唱片,我们该如何对待?这是检点历史时必须要考虑的。
四、 **、香港作品入选不系统。
这属于小节。依我之见,**、香港作品(在台湾发行的)可以从这个榜单上拿掉,把位置让给更多台湾原产的作品。一来可以保持纯粹性,二来——这才是最主要的——对这部分音乐的评选实在只是零星点缀,不系统,完全不能反映出这两地的音乐风貌;如果真是按标准评选,列在候选名单上的**作品几乎全都可以上榜,比之榜上部分台湾作品,它们在风格差异性和作品力量上,都胜出太多。

“筑起可以瞭望的塔台”(吴清圣语);“梳理流行音乐的珠玉脉络”(叶云平语);留存历史;提供经典唱片指南……这些出发时的目的,随着《台湾流行音乐200最佳专辑》的出版发行,应该说已经尽皆实现。这里唠唠叨叨说了一万字的废话,提出值得关注或应该另外入选的作品名单,决非是要真的转换已有的榜单。凡评选,就有规则;凡有规则,就有规则下的必然结果。如果真的可以随便调换,那么整个评选的公正、意义都将失去。但我想,《台湾流行音乐200最佳专辑》看起来是在留存历史,其实也是在做一件瞻望未来的事,虽然书已出定,但关于它的成长并没有终止,这就是,到底哪些作品将成为台湾流行音乐的经典代表作?这需要更悠久的时间、更广泛意见的参与、更博大的历史沉淀,来逐渐达成。
已经听到人说,《台湾流行音乐200最佳专辑》是台湾流行音乐唱片搜求的圣经。是的,本书原本就有指南、导引的目的,但有一种歧途是,将此作为“最高指示”,凡圣经所载即为圣物,凡圣经不记即低人一等,如果真以这个标准衡量,这本书还差得有距离。不仅200佳榜单可能遗漏不该遗漏的力作,而且,聆赏音乐还有其他趣味,观察历史也还有许多角度,要把这一切都专美、占尽,远着呢!还有,你是在用你的耳朵在聆听,而不是用马世芳的耳朵在聆听。对马世芳的耳朵,凡人需要敬畏、参照,在敬畏、参照的同时需要醒觉、发现,培养自己的智识、本心。所以这篇议论定下了这样的题目:距离圣经一公里。
这玩意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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