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珂的长相我不知道该这样形容,就说她最多一天收过72封情书(本校的不计)您就动员所有可利用的脑细胞去想吧!
咱这号人就是灌咱3斤烧酒,把个骷髅头烧焦也不敢有非份之想。可她丫楞是看上了咱!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学校有个像极了林志颖的帅哥,很多女生像得了羊颠疯似的迷他,可我看到他就想吐,因为我最厌恶娘娘腔的男人。所以很少跟他说话。可有一阵子他老是接近我,今天买烟给我抽、明天请我上馆子海撮。我正纳着闷,他就把纸笔拿到我面前,扭着他的细腰要我帮他写情书!我TM肠子都悔青了!因为他这个小B养的是个花心大萝卜,学校3/1女生的初吻都叫他拐跑了,你说作为男人的我能不狠吗?而且这回他的目标竟是72封情书!可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咱本来手就不长,这回那还有反抗的余地?可也不能让这么诱人的72封信落在他这小B养手里呀!这不造孽吗?您说是不?于是我苦思一夜,终于想出了办法,把我自己写给内人的一首诗藤了上去:
春去矣 散落那漫山飞红
秋来也 遥处依稀见容颜
十八年------------- 无人知
雨中独飘零-------- 唯有己
谁能慰我平生愿
莫非是
苍天怜我一片痴 遇见你
珂:这是我第一次给你写信
记得有首歌的哥词是
爱你最深的人是我
不管我将失败或功成
我只想看到你永远的微笑
真情托轻风送寄
真爱用真心书写
(不要上别人的当)
暗恋你2年的少华 上
其实信开头的诗是首藏头诗,最后一个字连起来是:~~~~~~~
后面有点狗P不通的歌词也是~~~~~~~~~~~~~~(我的大名叫陈啸即)
这样做指望72封信能看出名堂,果然胸大的女人未必无脑。这样都被她看出来了。隔天她丫竟给我递了张纸条,上书:你想追我就直接点,不要借别人的手炫耀你那点小聪明。
不可否认看到那香喷喷的字条我那小心肝还真扑通扑通地跳了一阵!可我是爱我娘子的!所以立马给她回绝:对不起,我想你误会了。他叫我帮他写信给你
我不好拒绝,所以搞了点小花样,只是不想让自己的良心受到谴责。并不是我对你有什么想法。真的对不起!
没有想到的是,她那温顺、柔美的外表下,包着一颗开放热情的心。她的第二张纸条,令我有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和第一个发现西红柿能吃的人一样的惊奇!
:明明是怕我上他的当,却说为了自己的良心。我就是喜欢你这样的个性!而且你也很有才华,是我喜欢的类型,你不追我不要紧,换我追你好了!
众位猜猜我后来的生活怎么样了??错!!!不是幸福是遭罪!一方面72封信怎么也不听我解释,硬是要和我谈什么恋爱,另一方面家里那口子怎么也要我解释清楚,到底和校花是什么关系!哎!!!真是苦杀我也!!!! |